“机动车环保召回”要有“钢牙利齿”

业界呼吁已久的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有望建立。环保部1117日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将推动建立并严格执行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制度。

在雾霾频发的当下,汽车无疑是非常重要的污染源。然而,迄今为止我们之所以没有进行过完全公开的环保召回,就是因为我们没有真正的“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国家质检总局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也不包括环保内容,为此,很多人都希望能在国家层面有一个统一的环保召回程序。

召回是法制进步的表现,但有了召回制度,并不代表我们可以高枕无忧。“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要想落到实处,还必须长出“钢牙利齿”,建立强制性的尾气检测结果公开制度,拓宽和完善监督渠道,明确在哪些情况属于排放不合格,哪些情况下必须召回,如何对召回企业实施监管与处罚,怎样赋予执法部门现场处罚权、车辆扣押权,真正用制度的刚性彻底根治车企数据造假和相关监管失职。同时,还必须培养起公民的维权意识。目前,我们还缺乏为合法权益而坚持维权的社会共识与氛围,这就需要有关方面能积极拓展消费者维权途径,使消费者维权更加便捷更加多元,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主动维权、敢于维权。总之,只有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维权渠道,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要求汽车厂商对消费者做出相应赔偿,“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才能真正起到减少排放污染、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