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日前,人社部决定对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予以废止。这意味着今后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准入类职业,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不得实行就业准入,不得要求劳动者持证上岗。

去年以来,国务院分四批取消了211项国务院相关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人社部同时取消了地方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原劳动保障部于2000年颁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了90个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职业。这次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和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系列精神废止该规定,是人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资格资质许可认定的重要措施,对于降低就业创业成本,调动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人社部负责人表示,一方面,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运用群众“点菜机制”,对社会反映强烈、阻碍创业创新的职业资格坚决予以取消;另一方面,抓紧开展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研究,加快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分批向社会发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确有必要设置为准入的,将按照法定程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规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