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文推进援藏援疆工作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与检察援藏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新形势下检察援疆工作的措施》(下称《措施》),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与检察援藏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从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高度认识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与检察援藏工作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与检察援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要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着眼点和切入点,更好保障和服务西藏和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要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双语检察人才培养力度,狠抓检察机关、检察人员作风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援藏工作,促进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机关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措施》共涉及7个方面34项,要求检察对口援疆单位坚持顶层设计,精准发力,统筹推进检察业务、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位一体”援疆工作,促进新疆检察机关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同时表示,2016年开始,最高检机关每年将选派业务骨干前往新疆检察机关进行实地指导,且每年至少接收1名新疆对口业务部门人员进行短期岗位实践锻炼,以推进提高新疆本条线业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