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特色体系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通讯员傅永新 覃明勇) 广西柳州市把青少年作为重要普法对象,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抓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坚持以夯实法治教育为基础,以创新法治学校建设工作亮点为目标,以课堂教育为主阵地,通过创建“法制学校”、建设“法制学校示范基地”、实施送法进校园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独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起点、线、面相结合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特色体系,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卓有成效,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成果和社会成效。
以基地建设为着力点,注重典型引路,形成法治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不同层次,分类指导,不同特点,分类培植”的工作思路,柳州市确定市三中、市六中、市二十五中、市弯塘路小学、鹿寨县职业教育中心五所学校为法治学校创建工作联系点,采取一校一方案进行“点对点”指导,对整体提升柳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做了有益的尝试。各法治创建联系点学校坚持开展每日一法学习,每天早读或晚自习抽出5分钟时间宣读一条法条;开展安全教育演练、法治教育讲座、法治辩论赛、班会队会法律学习活动,形成法治教育常规化。
以“四落实”为工作主线,实施正面教育,树立青少年良好的法治意识和行为导向。近年来,柳州市对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把法治教育列入教学课时计划,开设了专门的法治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法治课有统一教材,采用了由中宣部宣传教育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和团中央权益部联合组织编写的学生法制教育教材,做到人手一册;法治课有优秀的师资队伍。全市1400多所学校全部配齐法制副校长,每所学校都配备法治课专兼职老师;法治课有经费保障和支撑,投入40多万元,为学校统一征订法制教材、制作校园法制长廊,开展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
以“四位一体”为社会覆盖面,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司法”的教育网络。坚持“部门联动、科学分工、齐抓共管”工作思路,建立了“家庭、学校、社区、司法”“四位一体”法治教育网络体系,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合力,实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向家庭、向课余、向社会延伸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