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机关拟推行涉案财物智能化监管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北京市检(察院)下周四(1112日),将在这里召开现场推介会。”11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闫晓东回答本社记者提问时表示,北京西城区检察院经过前期系统开发建设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职能管理系统”,自2014年正式投入使用以来,综合运用二维码识别、数字成像、数字化存储等多项技术和设备,为每件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提供“专属电子身份证”,可确保涉案财物去向全流程清晰可查,该系统经过进一步完善后,拟在北京检察机关全面推广。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有涉案财物进入检察院后,由管理员人工录入涉案财物信息,并将涉案财物放置于货架上。这种类似于超市开放式货架管理的存储方式,不但容易导致涉案财物之间出现相互污染,而且不便于办案人员、管理人员调取。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和北京市检察院的相关要求开发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职能管理系统”,通过二维码技术、数字成像技术、数字存储技术、环境调节技术、物联网技术等为涉案财物提供了“专属电子身份证”。

  “将涉案财物放置在这个主操作平台上,可以完成拍摄、登记和信息录入。”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行政装备处处长李旭东在该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办公室,现场演示涉案财物智能化管理系统操作过程时表示,该院有大小不等的涉案财物储备箱柜200多个,设有专门防腐蚀、防毒类专柜,储存涉案财物大到高尔夫球杆、吉他,小到纸片。“每件物品一旦进入检察院,工作人员就会通过拍照留底、图片自动存储、信息录入等方式,使其生成二维码格式的专属电子身份证。”

  “保管物品的每次出库、移转,系统都会自动生成清单,且一式三份,分别交给移送方、受案方和办案人员。”李旭东称,为确涉案财物保存储间的安全性,该系统门锁采用高强度自动化防盗门装置,“不管谁都需要用案件保管员的指纹通过‘活体静脉流量识别门锁’识别后才能进入,任何人一旦进入存储间,整个存储间的摄像头会全覆盖进行监控,案件保管员自己没有权限进入系统修改或删除视频监控系统,即使删除也会留下痕迹。”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闫晓东介绍称,目前除西城检察院外,北京其他检察机关对涉案财物的管理仍以人工方式录入涉案信息为主,在涉案财物放置上仍以货架式管理为主,易出现查找难、耗时长、难共享等问题。西城检察院试点的这套“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智能管理系统”运用后,不仅具有保存信息量大、存储时间长的优势,还能减少涉案财物的物理损耗,明确每件涉案财物的去向,北京检察机关未来拟在全市推广该管理系统。

  李旭东表示,西城区检察院下一步,还将尝试将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延伸至法庭预审、出庭环节,“通过三维影像模式,对涉案财物进行数字化描述,使其更加逼真,让案件承办人在法庭预审、出庭环节不需要出示实体证物便可完成相关工作。”此外,还将设立公检法专属网络互联系统,为承办人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