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素珍:“曲艺普法”十几载无怨无悔

    在中国曲艺之乡——河南省宝丰县,提起金素珍的名字,家喻户晓。自退休至今十几年来,她和她的“三八红姐法治宣传队”唱遍马街书会、广场公园、山区农村以及敬老院和老干部家庭。

    金素珍,63岁,宝丰县民宗局退休干部,中共党员,现任宝丰县曲协副主席、“三八红姐法治宣传队”队长、县消防大队“妈妈防火团”团长。她被干部、群众亲切地称为“法治之花”。

    2002年退休后,金素珍自筹两万余元资金,购买服装、道具、乐器、音响,组建了“三八红姐文艺法治宣传队”,十多年来,她坚持文艺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方针,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正能量文体宣传活动。她带领“三八红姐文艺法制宣传队”,通过喜闻乐见的曲艺形式,唱遍马街书会、中国曲艺节大会、鹰城广场、公园社区、山区农村、街头巷尾、敬老院、老干部家庭,累计演出1000余场次,观众达200余万人次。连获四级殊荣80余项,其中市级以上21项(含创作),2013年荣获平顶山市鹰城十大法治人物,2014年获“妈妈防火团”才艺展示一等奖,20149月荣获“河南省六五普法教育中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410月荣获河南省“消防安全”宣传个人先进光荣称号。

    她和宝丰县水利局离休干部丁金水老师合作新编的《法盲王老三》《八项规定正党风》《十八大精神放光芒》等20余个正能量节目,获奖10余项,他们新编的“孙贵孝母感动人”“消防安全掌中宝”“模范法官朱正栩”先后被央视、河南卫视、市县电视台编织成专题片连续播放。

    提及十几年如一日义务普法,金素珍说,身为党员,自己愿意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干点有意义的事,只要有一分力量就要发一分光,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自己义不容辞。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法院副院长、闹店镇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认为,像金素珍“曲艺普法”这种形式要大力提倡,通过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曲艺形式进行宣传,让群众对于抽象的法律条文有了更形象的认知。

    据宝丰县司法局局长刘振奇和副局长孙菊香介绍,金素珍带领的“三八红姐文艺宣传队”是该县司法局普法宣传重点扶持和依靠的文化团体,除此之外还有“魔术普法”等文艺团体,在司法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每年要开展几十次的普法宣传活动,每次活动都会及时与相关团体团长进行沟通和交流,从交通工具、服装道具到演出场所都给予大力支持。近年来,宝丰县司法局努力拓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着力打造“法治宝丰、和谐宝丰”工程,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文化环境,取得了明显效果。目前,宝丰县司法局创新形式,全力打造自主普法品牌,形成了曲艺、网络、乡村、户外、手机“五位一体”的普法宣传新格局,实现了普法教育全覆盖。

    金素珍忙得不亦乐乎、无怨无悔,但她毕竟是年过六旬的老人,作为亲人,都希望她能停下了,好好歇一歇。“作为儿子,并不希望她那么累,这十几年来,由于经常废寝忘食排练和演出,她身体每况愈下,长期营养不良导致她身体极其虚弱,曾有几次在家正排练节目时就突然晕倒了。”提及妈妈金素珍,丁雪峰心疼地流下了泪。丁雪峰说,曲艺普法是妈妈晚年生活的一种方式,对于妈妈的执着,作为儿子,他还是选择了无条件的支持,在工作之余帮着妈妈整理图片及视频资料,当好妈妈的勤务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