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学会学习全国法学会会长会议精神

  本报讯(记者肖丽龙) 924日,辽宁省法学会在省工会大厦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昌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以及14市法学会的市、县法学会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院国强传达了“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的会议精神,他强调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明确提出必须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以更加深刻的认识、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得力的措施,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法学会各项工作中去,推动地方法学会工作整体跃升,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贡献。

  丹东市东港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孙静愚,营口市鲅鱼圈区法学会会长曾凡忱,朝阳市朝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姜涛等在会上作经验交流报告。辽宁省各市县法学会代表还一起观看了朝阳市朝阳县法学会关于法律顾问站建设工作的专题视频影集。

  最后,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昌生在大会上作了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