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情系法苑著华章

  在陕西安康市有一位法官,他既是法官又是司法宣传员,他就是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副处长张涛。

  

讲好法制好故事,传播司法正能量

  人民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张涛自从事宣传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法院的工作大局,弘扬主旋律,打好宣传仗。在他笔下,推出了一系列全国法院系统的优秀法官,如大山深处的女法官——全国纪检监察先进个人李玉翠、翻山越岭办实事的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张春东、全国优秀办案标兵——淡泊名利的好法官龚太林,以及全国优秀法院旬阳县人民法院,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杨海滨,全国优秀女法官曾庆玉以及省高院表彰的优秀法庭白河县构扒人民法庭、汉滨区恒口法庭,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张慧等先进典型和模范法官。去年,张涛先后两次赴旬阳赵湾、小河,深入采访挖掘,撰写的《上善若水润民生》一文,在人民法院报整版刊发,讲述了赵湾法庭庭长骆云桥的先进事迹,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反响,同年9月,骆云桥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公正主旋律

  前几年发生的震惊全国的“7·16”铁瓦殿邱兴华特大杀人、抢劫案件发生后,张涛深入发案地采访,在人民法院报连续发了3个专版深度报道;紧接着他又敏锐地发现,在舆论为邱兴华精神病提出鉴定争论不休,其家人受社会资助的同时,案件的10多位受害人却无人问津。为此,他专门跑到铁瓦殿,到受害人的家里进行了采访,撰写了《被邱兴华撕裂的又一社会伤口》的深度报道,在人民法院报头版整版刊发。他提出的构建受害人国家救助机制的建议,既推动了立法建设,又唤醒了舆论的新闻导向,此文刊发后,全国几十家媒体纷纷转载。

  20093月,张涛结合安康中院4年来推行绩效考核取得的成功经验,撰写的《安康中院绩效考核数字化了》一文在人民法院报整版刊登后,在全国法院系统产生较大影响。有几十家法院来人“取经”或来函索取相关资料,进一步提高了安康法院宣传工作的知名度。

  去年,紫阳县法院进行主审法官执行长制度改革,张涛先后多次去紫阳进行调研,撰写的《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一文,先后在安康日报、陕西政法天地等多家媒体刊发,引起省法院的高度关注,紫阳县法院被确定为司法改革试点单位。

勤勉敬业,情系司法宣传

  自2002年起,从事法院专职宣传工作10多年来,为提高安康法院系统整体上稿量,张涛组建了本系统45人的通讯员队伍,先后4次策划召开了宣传工作会议,邀请省院宣教处领导及媒体资深编辑记者讲课,制订了全市法院及中院新闻宣传考评办法、政务微博、微信、网站等管理办法,实行了宣传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安康中院的宣传工作有了很大提高,截至目前,全市法院系统发稿总量超过4万余篇,安康中院的宣传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地市级法院宣传工作前列。

  多年来,张涛工作十分勤奋敬业,参加法院工作以来,从未休过公休假,宣教处人少事多,他经常是加班加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除了搞好宣传政务外,他还兼顾政务微博、微信、网络阅评、新闻报道、专题学教活动的策划等,对其他部门请求协助的工作,他总是积极认真完成,从不懈怠和推诿。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张涛先后多次被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西部法制报等媒体评为优秀通讯员并聘为特约记者;2005年和20082次被安康中级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1年因宣传工作十分突出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并受到省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省、市政法委以及中级法院多次表彰,各项征文获奖以及荣誉表彰达30余项。他所负责的宣传工作,3年来,先后获得市委政法委授予的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因与陕西电视台微前沿栏目合作十分出色,连续3年被省高院、省电视台联合授予法制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他本人也3次获得先进个人;去年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三秦都市报授予全省法制好新闻采写基地先进集体。

  近3年来,张涛先后刊发各类宣传稿件1000余篇,去年他积极参加省委政法委组织的第五届“与法同行”有奖征文活动,先后发稿400余篇并获优秀作品奖,位居所有参赛人员排行榜第六位,全省法院系统第一位。今年9月,陕西省高级法院将其推荐到最高人民法院为其申报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