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
本报讯(记者张林音 □肜群旺) 近日,海南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志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及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与会领导向33位惩戒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
陈志荣在讲话中指出,落实司法责任制,必须建立和完善法官、检察官违法违纪行为惩戒制度,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设计,负责从专业角度对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审议并提出惩戒意见。
陈志荣要求,惩戒委员会全体委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加强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积极推动法官、检察官依法公正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法官、检察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加强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全省法官、检察官执法办案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推动法官、检察官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方面,惩戒委员会既是“紧箍咒”,又是“护身符”。要进一步健全法官、检察官正当履职的保护机制,确保法官、检察官履行审判、检察职责,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免受责任追究。
陈志荣强调,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关系司法公信力,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社会高度关注。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要严格遵守客观公正、过责相应、惩护兼顾、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惩戒工作章程规定、惩戒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要不断健全完善惩戒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地做好全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努力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