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顺义区法院与司法局“诉调对接”
9月24日,北京市顺义区法院与顺义区司法局就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共同签署《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实施意见》,建立“诉调”有效对接,形成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体系,为顺义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随着社会发展进程加快,各类矛盾纠纷多发频发。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法院收案量大幅增加,客观上加剧了司法资源的紧张,影响了社会解纷资源的合理配置,需要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确认制度旨在向人民群众提供便捷和适宜的纠纷解决途径,对调解协议的审查和确认一般应于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与诉讼程序至少3个月的审限相比,有着极强的效率优势。
据悉,目前顺义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624个,其中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520个,镇(街)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5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47个,其他调解组织27个,全区人民调解员总数达到5616人,基本形成了纵向贯穿镇街、村居,横向覆盖行业、企事业的庞大调解组织网络。上半年,全区各类调解组织调解案件8559件,调解成功率为97.45%。这些条件都为推进司法确认工作奠定了基础。
早在2010年,顺义区法院就与区司法局合作,共同开展“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工作,6名人民调解员在立案法官的指导下,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在立案前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由法院予以立案并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通过快速转审渠道移交审判庭审理。
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形成了以立案庭诉前调解为依托,向立案接待窗口、审判庭和有关社会组织辐射的诉调对接工作网络。截至目前,共化解纠纷6000件,成功调解3200件,调解成功率达53%,发放执行案款7000余万元。
今年初,顺义区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前不久,顺义区法院又研究制定了《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设立“诉非衔接中心作为综合性工作平台”,致力于搭建各方调解组织广泛参与,贯穿立审执各个环节,涉及民事、商事、行政、轻微刑事、执行等纠纷的全网式立体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