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干部高鹏飞: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身边的人常常说他:“天天忙里忙外的,你累不累?”高鹏飞却说:“我做的是自己分内的事,为民解难排忧是我的职责,看到一张张化解了矛盾的笑脸,我就感到一切付出都值了。”
高鹏飞是河北省泊头市司法局宣教科科长,自1994年参加工作至今已20余载,周围的许多朋友、同事都称呼他“老高”。
20年前,刚刚进入司法系统工作时的老高,还有些怨天尤人,认为司法行政工作没有什么作为,既不能侦察破案,抓获罪犯,又不能高举法槌,敲响公平正义。可是,村民之间一个很小的矛盾纠纷的化解,让他慢慢地对这项工作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那是1995年的初冬,泊头市寺门村镇刘寺门村村民刘某找到他,请他帮忙解决。原来,同村的两户人家在农历十月初一上午上坟时,引燃了周围的柴垛,进而烧毁了他家的120多棵枣树。刘某要求赔偿,但那两户村民却认为不是故意行为。
高鹏飞在了解情况后,开始三番五次到村里走访调解,从法律规定到人情世故,从“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邻里关系到让双方换位思考,最终把这一纠纷化解了。当高鹏飞看到刘某感激的目光时,深深地感受到这份工作的价值和意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在老高心中油然而生。
从此,每当周围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矛盾纠纷,每当百姓心中的疑惑需要去解答时,高鹏飞都义无反顾地站出来,为他们排忧解难。
去年6月3日,洼里王镇青二村村民张某在市区某工地施工过程中不慎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家人情绪激动,喊来20多亲朋找到工地讨要说法。老高得到这个消息后,立即赶到工地。老高对死者家属说:“阻碍施工是违法的,人死不能复生,咱可不能把有理的事往无理上整。”随后,他让死者家属推选出两个代表和他一起与施工方进行交涉,经过反复曲折的艰难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谅解协议,由施工方补偿张某10.5万元。高鹏飞说,当时的情势如不及时地稳控与化解,就很可能爆发激烈的冲突,甚至酿成无法预料的悲剧。
80岁的王老太太育有两儿三女。丈夫去世的早,王老太太含辛茹苦把他们拉扯成人,又帮助他们照看孩子,把一生的心血和积蓄都用了在儿女身上。王老太太本想晚年可以享清福了,却不料儿女们把她推来推去,没了依靠。小儿子更是背地里将母亲的房子变更到自己名下。几个哥姐以此为由不赡养老人。老人无奈之下离家出走,后来在好心人的指点下找到了老高。当高鹏飞摸清情况后,马上到超市给老人买来食物和水,又拿出100元钱递给老人。之后,通过多次努力,在其他部门的协助下,王老太太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
多年的工作实践,加之长期的经验积累,让高鹏飞的调解技能和水平不断提升。如今,老高在泊头已颇具盛名,并时常帮助法官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今年8月23日,营子镇村民刘某因经济纠纷与李某多次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接到诉状后,并未立即审理,而是让刘某先来找高鹏飞进行调解。通过调查,老高了解到事情的缘由:李某在2012年6月和2014年3月分别向刘某借款14万元和65万元。另外李某还欠刘某租赁费57.321万元。现刘某要求李某偿还全部欠款及利息共计146万元和121万元整。在掌握情况后,老高采取了正反两方面调解方式进行化解。通过多个回合的化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多年来,高鹏飞总是任劳任怨地处理着一起起信访案件、经济纠纷、邻里关系、家庭矛盾,身边的人常常说他:“天天忙里忙外的,你累不累?”高鹏飞却说:“我做的是自己分内的事,为民解难排忧是我的职责,看到一张张化解了矛盾的笑脸,我就感到一切付出都值了。”
在20年里的司法工作中,高鹏飞成功调解的大小纠纷有400余起。对此,老高说,一次调解的成败对他来说有可能只是他调解案件的1%,而对一个家庭来说却是100%。他的调解成功与否就意味着一个家庭可能终生生活在光明或黑暗之中。所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每一次为1%的芝麻绿豆小事付出100%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