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双辽市法学会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工作

  吉林省双辽市是地处吉林省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的一个县级市。根据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的部署,20139月成立了法学会。两年来,在双辽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努力抓好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工作,为依法治市工作做出了贡献。

  在法学会自身建设上,做到了“三有”:一是有人做事。法学会现有人员5名,1名市人大原副主任任会长,1名市法院原副院长任副会长,1名市法院原政治处主任、1名市法院原庭长和1名市财政开支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为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等领导兼任法学会副会长。现在已发展会员600多人,单位会员4个。二是有地方办事。经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协调,市法院大力支持,在市法院办公楼借用4间办公室,面积近百米,购置了电脑和办公用品等,满足了工作需要。三是有经费成事。积极沟通,两年市政府共拨办公经费20万元,又在会员单位收了部分会费。这些经费主要用于法律服务站建设上。

  在开展工作上,主要作了三项工作:一是建立法律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已出版内部刊物《双辽法学》5期,设了政法系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服务站工作动态、案例分析多个栏目,分发给各会员单位和全体会员,很受欢迎。不定期编印简报,及时反映工作情况。三是积极参与“普法四个一”活动,即一堂法治讲座、一次法律服务、一个模拟法庭、一场普法宣传活动,集中搞了两次法律援助活动,组织中学生参加庭审观摩1次,参与组织两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和宪法宣传日活动,收到了很好效果。

(本栏目稿件均来自中国法学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