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姚县地税局规范税收执法 谱写依法治税新篇章

    本报讯(记者陈绍云 □李超) 自2015年开展“税收法治建设年活动”和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以来,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地方税务局忠实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职责,始终把依法治税要求融入到行政审批、普法教育、纳税服务、执法监督等各个环节,立足工作实际,规范执法行为、打造依法治税新常态,唱响了大姚税收工作的“三部曲”。

规范行政审批,

奏响“双成绩”进行曲

    大姚县地税局按照第六批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积极推行税收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编制权力清单目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以“三个不”逐步规范管理行政审批事项:不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在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以事前核准性备案等方式实施变相审批。对保留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实施目录化和动态化管理,利用网站、办税厅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税务行政审批全过程。并进一步明确从管理模式、监督检查、信息采集、调查研究等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前,大姚县地税局共清理出已作废或到期拟作废的文件有52个,保留14行政审批事项,包括5项行政许可和9项其他权利。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抓好支持桥头堡建设、西部大开发和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大姚县地税局借助办税大厅、互联网络、手机短信、上门辅导等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新颁布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蹲企服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归集并分析同类企业普遍性问题和先进经验,找准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对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积极谏言献策,与相关部门协调帮助其渡过难关,帮扶企业做大做强。

    201517月,大姚地税局依据国家税收政策减免地方各税540余万元(其中办理行政审批类减免事项17件,减免金额310余万元)。以实际行动贯彻了“依法收税是成绩,依法减免税也是成绩”的“双成绩”要求,促进了地方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领导带头普法,

奏响“双遵从”的协奏曲

    为认真践行宪法和法律,进一步培养和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姚县地税局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结合三严三实、蹲企服务、群教等活动,采取“白加黑”“五加二”等学习模式,由县局领导班子带头垂范,积极学法用法守法尊法,为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提供了决策保障。

    为了确保“纳税人要遵从税法,税务机关也要尊从税法”的“双遵从”理念落地有声。大姚县地税局建立了“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每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和“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从学校到社区,从城市到乡村,全面延伸普法工作触角,并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启税宣新时代,在全社会引导形成崇尚税法、遵守税法、捍卫税法的良好氛围。通过选派骨干参与大学法制培训、邀请法学专家现场讲座、举行全员法律知识测试等“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引导全体地税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信仰,着力提高地税部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大姚县地税局完成了《宪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累计培训达5000余人次,曾先后两次被楚雄州人民政府表彰为“楚雄州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三届被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先进集体。

强化纳税服务,

奏响“双同等”的交响曲

    既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又要搞好服务、助推经济发展。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做好执法和服务两篇文章?大姚县地税局按照“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随意性,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及纳税人的监督,推行“四卡”制度(即纳税服务联系卡、执法监督卡、评议投诉卡、温馨提示卡),有效拓宽了纳税人的监督渠道,增强了纳税人对税收执法工作的认可度。

    大姚县地税局还结合四星级办税服务厅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要求,深推首问责任制、导税服务制、限时办结制,不断优化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继续前移涉税事项,逐步扩大免单、免填单业务范围,丰富网上办税等多元化办税模式,给全县的地税征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今年以来,大姚县地税局累计精简办税资料6675份,惠及约90%的登记户,提供涉税咨询100余人次,窗口工作满意率达100%,赢得纳税人与税务基础分局“双减负”的良好局面。大姚县地税局以广大纳税人为着力点,听民声、办实事,为助推大姚经济和税源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动力源泉,实现了“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同等重要”的“双同等”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