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平坝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通讯员施乐) 近日,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检察院组织该院反贪干警认真学习近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结合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查补漏洞,切实提高反贪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规范性和纪律性。
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中,该院反贪干警对照“八项禁令”规定,对以往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进行自查梳理,共分4个方面。一是从严肃办案程序方面,主要存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使用不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是依法保障人权方面,主要存在律师会见难、违法取证等问题。三是保护发案单位合法权益方面,主要存在违法处置涉案款物的问题。四是加强办案安全防范方面,主要存在违反办案安全纪律的行为。
针对以上4个方面问题,该院反贪局表示,在以后办案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全面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此外,该院新添一套固定摄像设备及一套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用于提高对干警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力度,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法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