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部署安全大检查工作
本报讯(记者王伟峰 □蔡斐) 日前,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杰在省消防总队组织召开紧急视频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公安部“8·13”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要求,对全省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地要深刻吸取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刻不容缓,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务之急,作为各级领导同志重要政治责任,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拿在手上、亲力亲为、履职尽责。同时,要以市、县政府为单元,立即启动安全大检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易燃易爆场所、煤炭厂矿、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检查,并且迅速组织安全大检查力量,建立市、县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有关部门组成的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结合本地突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业、进单位、进部门、进岗位、进部位、进班组,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环节、具体人员;要围绕各行业、各领域、各系统安全生产的标准要求澄清底数,登记造册,特别是要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抓好基层基础的防范措施。
会议强调,凡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苗头,能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整改的要采取断然措施消除隐患,对发现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的,要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把事故压制在未发生,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搞变通处理,决不搞姑息迁就。此外,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指出企业法人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明确告诫发现问题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确保安全大检查效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