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介入天津港“8·12”事故调查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8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派员介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将组织天津市检察机关,立足于检察职能,依法严查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

8122330分许,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后,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第一时间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与天津市检察机关组成检察调查专案组,一起分析研究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方案和措施,及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并协助政府部门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介绍称,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最高检领导的要求部署,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开展事故调查,依法严查事故所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对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秩序稳定发挥好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