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互联网金融有法可依

    近日,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银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部委正式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划分各个互联网金融形态的监管职能部门。

互联网金融是什么?

    《指导意见》首次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概念的界定。“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以下统称从业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有专家认为,互联网金融存在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发展快、管理弱、风险大等特点。尤其是目前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缺少相应的监管和法律约束,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

    《指导意见》中指出,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好贷网创始人兼总裁李明顺认为,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一个金融模式,借助互联网+本来可以发展得非常顺利,但是近来却逐渐偏离了本来的价值取向,让行业风险累积。李明顺说:“现阶段相关监管部门出台了行业规范和准入机制,有利于提高P2P和互联网金融的长期健康发展。”

互联网金融将有法可依

    《指导意见》中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指导意见》是我国官方发布的第一个系统性顶层设计和框架安排,以这个文件发布为起点,意味着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时代,进入规范发展阶段。互联网金融将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震认为,《指导意见》明确监管主体可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首先,以这个文件发布为起点,意味着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了野蛮生长,进入规范发展阶段。互联网金融将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其次,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真正将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原则要求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第三,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企业热切希望在监管部门指导下,能够将意见办法贯彻到自己的企业,推动行业健康成长。”黄震说。

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指导意见》中,对互联网行业管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针对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指导意见》中规定: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规划,及时发布维权提示。加强互联网金融产品合同内容、免责条款规定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法监督处理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构建在线争议解决、现场接待受理、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第三方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细化完善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标准和操作流程。严禁网络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的不实宣传、强制捆绑销售。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分析师钱海利认为,《指导意见》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有利于行业次序维护,特别是P2P的野蛮生长、乱象丛生现象将有所改善,能减少平台跑路、非法集资等问题发生。

    提及《指导意见》制定的初衷,央行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博说:“首先作为监管者或者是政策制定者,我在人民银行的角度更多是为了维护和加强整个金融系统,或者说金融系统相关领域的规则化,可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产品。我们的金融政策是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另外是服务于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这也是我们政策和相应工作的准则。”

    他表示,从政策角度而言,政策制定有一定的滞后是必然的,它可以保证创新的时间和空间,“现在指导意见已经出台,也呼吁相关领域的监管细则尽量能够早点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