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将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领域职务犯罪

优先查办犯罪金额大、涉及面广、严重不作为案件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实习生申晓彬) 日前,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为保障“三农”和扶贫工作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最高检决定从20157月至20177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集中查办一批影响惠农、扶贫政策落实,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案件,并将优先查办犯罪金额大、涉及面广、严重不作为等三种案件。

    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表示,此次集中惩治和预防工作将重点查办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优先查办“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

    最高检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把支农惠农财政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领域以及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查办案件;对在农村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

    陈正云在回答本社记者提问时表示,此次专项行动还将坚持打防结合、惩防并举,同步开展“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重点加强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农村“两委”等基层组织人员进行法制宣讲,使其树立法治观念,做到心中有法;通过对多发、易发重点岗位、环节、领域涉农惠民案件中的深入剖析、专门性预防,促进制度完善、基层民主;通过推行重点预防项目主办责任制,让预防工作落在实处,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