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城变短”的问责与治理
陈界融建议,可以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长城保护法》,以此明确规定长城是世界文化遗产,任何单位、个人都是保护长城的义务主体和权利主体;对破坏长城的任何行为,都视为对该单位或个人私权的侵害。
从2003年中国第一部专门为保护长城而度身定制的专项法规——《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施行,到2006年《长城保护条例》颁布,长城保护进入法治化阶段。
然而,2006年后的长城破坏现象并未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各地毁坏长城现象频繁发生。
这引发了外界对《长城保护条例》的质疑,认为该条例过于形式化而缺乏细则,无法有效保护长城。
目前法律法规到底存在哪些问题?破坏长城行为该如何处罚?如何推动长城保护的法治化治理?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就此专访了四川大学法学院陈界融教授。
沦为一纸空文
长城保护问题,早在改革开放初就受到关注。1978年、1984年间,国家文物局组织了一次较大规模的长城调查。
1979年7、8月间,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了长城保护、研究工作座谈会,专门研究了长城保护问题。
随后,邓小平、习仲勋题词“爱我中华,修我长城”,到1994年,全国收到海内外修复长城赞助捐款6000余万元;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投入8000多万元。
但此后近30年时间里,保护长城始终未被提上法制议程。期间,长城不断变短,专家学者、政协委员、民间组织不断建议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2006年《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从此保护长城走上了法治之道。
如今,《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已近10年,但陈界融认为,这个条例基本上没有起到什么大的效果。
陈界融认为,一方面,作为保护主体的各政府,没有把心思或精力放在保护上;另一方面,全社会没有把长城和长城的保护上升到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所要求的保护效果上。
《长城保护条例》实施近10年里,不仅是没有取得效果,甚至普及率仍远远不够。有业内人士到长城沿线考察,发现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这个条例。
对此,陈界融表示,法律只有对违法者才有作用,对守法者有无法律无所谓。因此,他指出,有关部门加强普法工作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民众要对长城有敬畏感和历史文化感,要充分认识到长城是世界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世界的,是全人类的文化遗产,不是谁家的私产。
“让国民知道保护长城就是保护中国文化,就是保护全人类的文化遗产。”陈界融认为,“只有有了这个认识,长城保护才有文化基础,才有人的自觉保护行为,最低要求,不破坏长城,不改变长城现状。”
不能单靠追责
保护长城既有《文物保护法》,也有《长城保护条例》,但并未阻止长城破坏行为的蔓延。
在陈界融看来,长城周边一些地区,形成了买卖长城砖瓦的市场,是破坏长城行为的存在和蔓延的平台。个人私利,地方经济建设利益,都可以成为破坏长城的诱因或原动力。
“有了利益存在,人们就会冒险违法甚至犯罪。规范违法犯罪行为最好的对策,就是让其付出更高的违法代价。”陈界融建议,“对因地方经济建设破坏长城者,必须追究领导者的刑事责任。”
从实际工作来看,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将长城列入《文物保护法》规范的体系内,文物保护单位是长城保护的行政执法主体。
陈界融认为,行政执法会遇到的问题是,对自己或单位有利的事,大家争着抢着行政执法,否则就容易怠政。
而对于保护长城这样的工作,“领导重视了,保护效果可能好,否则,长城被挖空,也没人知道。”陈界融说。
不过,陈界融也表示:“像保护长城这样重大的政府责任,单靠行政追责,甚至刑事追责,很难真正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上升到国家立法会更有效
在不断有破坏长城行为发生时,有人指出,《长城保护条例》之所以效果不好,是因为它只是一个说明性的文件,没有具体的细则,也没有执法者。
然而,陈界融并不如此认为:“作为一个保护条例,受立法权制约,它也只能规定这些内容。”
陈界融表示,如果制订《长城保护法》,从行政立法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保护措施可能会更全面、更有效。
如何才能完善现有的《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更好地保护长城?对此,陈界融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陈界融认为,对列入世界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中国物质文化遗产,首先要明确,它是全世界、全人类的文化遗产,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有义务保护它。
陈界融表示,要更好地保护长城,就必须遵守和执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的保护方法、措施等。
对此,陈界融建议,可以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长城保护法》,以此明确规定长城是世界文化遗产,任何单位、个人都是保护长城的义务主体和权利主体;对破坏长城的任何行为,都视为对该单位或个人私权的侵害。
陈界融表示,在这部法律里:“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港澳台或外国人,都有权以受害人的法律地位,提起诸如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甚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破坏长城的行为,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承担之外,还要向起诉者承担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法定赔偿责任。”
“只有这样,破坏长城的行为,才会在中华大地销声匿迹!”陈界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