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预付式消费“循规蹈矩”
经常光顾美容院的白领陈小姐,因轻信商家的噱头,花费数万元办理了美容消费卡。令陈小姐万万没想到的是,该商家此后却人去楼空,到头来数万元钱款打了水漂。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上海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某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共同返还陈小姐购卡款53813.70元。据了解,两被告公司未到法院应诉且停业,陈小姐要真正拿到涉案钱款,可能还需要漫长的等待。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已悄然成为一种时尚、流行的消费形式,几乎覆盖了生活消费的各个行业。由于法律对此类消费卡的发行并不禁止,且没有相应的监管制度,大部分消费者在办卡时,只是登记个人信息,商家一般不会提供规范合同来保证对消费者的承诺。
尽管预付式消费模式的兴起具有现实基础,但也存在扰乱金融秩序、侵害消费者利益、扩张负面功能等问题,因此,通过完善立法来规制预付消费制度至关重要。一方面,国家在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过程中,理应把维护消费者利益定为第一位的,给予消费者特别的保护,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消保权益,使之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消费者要树立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应该说,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市场健康运行的客观要求。预付式消费具有信用性特点,预付式消费方式必须要以经营者的商业信用作为保证,必须以完善有效的信用机制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