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网络:纠纷调解为标,法治前置为本
7月14日,北京市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这个国内第一家地方性互联网行业人民调解组织,旨在为各类互联网纠纷案件提供免费调解服务,完善首都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能力。
互联网在我国发展已近20年历史。随着门户网站、论坛社区、博客微博的发展,网络空间不再虚拟,越来越像一个被搬到网上的真实社会。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网络空间问题丛生,也给社会治理带来了重重难题。如,网络暴力、网络谣言、侵犯隐私、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无不困扰主管部门和网民。
网络群体之间的冲突与纠纷就是其一。北京市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为了解决网络群体冲突而设立,是人民调解由传统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民间常见性矛盾纠纷向互联网争议转向,更是净化网络空间的有效探索。
与其他社会矛盾不同,网络空间中违背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的行为,有很多新型特点,这些对于主管部门、网络公司和网民来说都是新鲜事物,依靠传统思维与方式已难以取得最佳效果。虽然北京就网络纠纷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但也仅仅是化解了部分问题,且属于后置程序,治标却难以治本。
归根结底,网络问题的严峻现实倒逼国家必须出台一整套的应对措施,标本兼治,净化网络空间。
当然,净化网络空间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共识,但如何净化依然是个难题。不过,从宏观角度考虑,需要从多方面入手。
一是继续完善法律法规。近年来,我国陆续发布了多个互联网法律法规,对互联网治理的法治化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网络环境瞬息万变,互联网法律法规不仅需要新的法律规章,更需要从根本上把握互联网的特点,根据这些特点去完善法律法规。这是当前网络社会下解决互联网问题的根本,否则一切尝试探索都如浮萍,难以长久。
二是加强行业自律与网民自律。网络空间虽然虚拟,但其背后却关系着数亿网民和众多互联网公司,这些才是网络空间的主体,也是网络空间净化的现实对象。所以,净化网络空间,首先要从虚拟走向现实,结合互联网规律,加强互联网行业及网民的自律。
三是塑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与传统社会相比,互联网有很多新的特色,也有不同于传统社会的特色文化。网络空间治理,需要遵循互联网思维,尊重一些积极的网络文化,更要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
除了这些传统的治理方式之外,更需要不断创新治理手段。在这方面,已经有一些探索。如不久前“网警走向前台”执法,又如这次北京市设立的“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净化网络空间,道阻且长,我们需要不断推出类似“人民调解”这样的探索,更需要建立扎实的法治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