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贵德警方被指包庇嫌犯
刑事案件降级为行政案件
行车途中,遭遇飞来横祸,被害人鼻骨骨折、右眼钝挫伤、腹部闭合性损伤,车辆维修费1万余元,加上被抢现金2万余元……一起恶性故意伤害案件,最终以行政案件结案处理。
该案背后究竟有何隐情?
至今,刘应强回忆起3个月前的遭遇,仍然心有余悸。
刘应强是青海省果洛州煜胜驾考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3个月前的一天,他与公司会计罗琰霖驾车从果洛州前往西宁市,中途被一群人开车逼停,对刘应强殴打之后向其索要公安部给驾考中心授权颁发的“公安部驾驶员考试系统监管平台电子证书”,未能得逞。后再次对刘应强殴打后逃离现场,会计罗琰霖发现装有2万多元的黑色手提袋消失。
一桩极其恶劣的故意伤害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降级为普通行政治安案件处理,让刘应强不能释怀。
飞来横祸
2015年3月24日下午2时许,刘应强和罗琰霖驾车从果洛州前往西宁市,途径贵德县尕让乡贵德国家地质公园往西宁方向约2公里处时,被一辆白色丰田车逼停在路边,另一辆轿车堵在刘应强车辆的左侧,车上下来4人手持棍棒、砍刀,强行拉开刘应强车门,不问青红皂白,将刘应强打得头破血流,扬长而去。睡梦中惊醒的罗琰霖见此惨状,吓得手足无措,半晌才反应过来拨打110报警,被告知待在原地,不要离开现场。
半个小时过去了,警察还没有到,刘应强又连续3次拨打报警电话。期间,那些歹徒手持棍棒、砍刀,驾驶3辆车(包括之前的两辆车)返回,刘应强和罗琰霖躲入车内,锁了车门。歹徒用棍棒砸烂车辆前挡风玻璃和驾驶室左侧玻璃,并将刘应强拉出车外,一顿群殴,恐吓刘应强如不交出公安部驾驶员考试系统监管平台电子证书,就要了他的命!在得知刘应强未带电子证书后,歹徒对刘应强和他的车辆实施又一轮打砸后离开现场。歹徒走后,惊魂未定的罗琰霖才回过神来告诉刘应强,装有两万多元现金的手提包不见了。
歹徒走了10多分钟后,贵德县公安局尕让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了案情后,向刑警大队通报了情况并移交了案件。
“从案发地到尕让派出所大约10公里左右,而派出所民警在距第一次报警时间过去40多分钟之后才到达现场,导致我受到二次伤害并被抢走2万多元现金。”刘应强不能理解。
更让刘应强不能理解的是,贵德县公安局破案迅速,但是破案后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让人大跌眼镜。“无论我遭遇的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他们都构成了刑事犯罪,公安局最终却只给了行凶者行政处罚。”
神速破案
刑警大队接警后,值班副大队长带领侦技人员赶赴案发地,勘验现场后,将刘应强送往贵德县人民医院治疗,因病情严重,次日,刘应强转院西宁市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经诊断,刘应强鼻梁骨骨折、右眼眉骨破裂约3厘米、上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此案件在贵德县境内引起轰动,贵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立了专案组,迅速展开侦破工作,在西宁市警方的配合下,仅5天案件就告破,在西宁市一住宅小区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
5月14日,记者在贵德县公安局采访,刑警大队长王国强告诉记者:案件发生的当天就立为刑事案件,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在一周内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此案是刑满释放人员张某(未满5年)受人之托对刘应强进行侵害。实施过程则是由张某找到就职于西宁某医院的医生马某,并由马某找来省卫校3名大二学生及两名社会无业人员。事后由马某支付给了3名学生和两名无业人员各2000元好处费。
“据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是果洛某修理厂老板指使的,但经过公安局调查,并无张某所说的修理厂老板此人。所以案件线索就此中断,嫌疑人不承认抢走2万多元现金的事实,也查不到幕后主使者。我们只能以行政案件进行处罚。”王国强说。
贵德县公安局局长王坚俊对案情过程的讲述与王国强的讲述基本一致。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公安局是否对受害人做伤情鉴定、是否对受害人的车辆损失做过鉴定的质疑,王国强称:“我们已经通知受害人,受害人提出鉴定申请之后,公安局再找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受害人一直没过来,所以鉴定都没做。”而王坚俊的说法则是:“正在‘经营’这个案子,我们感觉受害人知道谁是幕后指使者,可能有顾虑,不敢说。”
记者要求,查阅该案网上办公流程以及案件受理和立案通知书,接、出警记录,王坚俊约定下午上班后提供给记者,但下午再次见到王坚俊时,记者被告知“该案没有立案,只是受理,也没有网上办案记录”。
对于作案时所用的作案工具是否封存的疑问,王国强告诉记者:“共有两辆作案车辆,一辆已经被查扣,属套牌车辆。另一辆一直未查找到。而且在对嫌疑人作出治安处罚后,已解除扣押。作案时所用的工具已抛入黄河,已经被冲走了,未指认抛弃作案工具的现场。”
在记者要求下,贵德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台账显示报警时间是14时55分。
当天下午,记者到尕让派出所采访,该所干警说:“所长因家中有事,已回贵德县家中。”得知记者需要了解“3·24”伤人抢劫案件情况,值班民警告诉记者,当日下午接警后,大约半小时之后赶到现场,得知被抢两万多元现金之后,移交给了刑警大队,此后派出所再未介入此案。而派出所接警台账显示接警时间为15点05分,指挥中心接警时间与派出所接警时间相差10分钟。
大案化了
刘应强告诉记者:“案子破获后,刑警队一名蔡姓民警给我手机上发过来一张犯罪嫌疑人的照片,问我是不是有这个人?我说有,蔡警官让我于4月2日前往贵德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现场进行辨认。当我应约前往贵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找到蔡姓民警时,并未履行辨认程序,蔡警官再次询问案发当时的情况,并告诉我,嫌疑人只承认当时打人和砸车,拒不承认抢走车上的两万多元现金。公安局也没办法落实证据,只能对嫌疑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在得知嫌犯都被处以治安处罚后,刘应强向蔡警官询问:“我的治疗费和车辆损失费以及被抢的两万多元损失谁来承担?”
蔡警官说:“现金的事嫌疑人不承认,至于人车损失费、住院费就找合疗办,车辆损失就找保险公司。”
无奈之下刘应强又找到刑警队大队长王国强,王国强称:“证据不足,抢劫罪名不成立,只能行政处罚。”
该案是否可以列为行政案件,王国强在接受采访时说:“张某供认是受果洛州某一汽修厂老板指使,但张某提供的幕后指使人是假名字,查无此人,无法落实证据,受害人指控的被抢两万多现金查无实据,最终只能由尕让派出所以行政治安案件来做出处理。”
经诊断,刘应强为鼻骨骨折、右眼钝挫伤、腹部闭合性损伤,车辆维修费1万余元,加上被抢现金2万余元及医疗费大约5万余元。
案件发生已逾50天,被抢现金不能确认,幕后指使者无法查清,公安人员未去医院调取受害人的病历档案,也未对受害人的车辆损失进行评估,案件性质确定的证据都没有落实,着实让刘应强心有不甘。
受害人刘应强告诉记者:“幕后指使人应该是果洛州一修理厂女老板。据坊间传言,这个女老板与果洛交警支队一名副支队长关系不一般,这两人早就觊觎我们驾考中心。该副支队长也经常在工作中为难我,我曾经对他进行实名举报,但因为他有亲戚在省厅工作,举报之后并未受到查处。这次的事情我虽然知道幕后原因,但没有公安局落实证据,无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局这样草率处理案件,不能不让人联想真正的幕后指使者受保护于青海省公安厅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