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实现“便民化”
近年来,天津市南开区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点、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当事人可快速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完善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提升了法律援助窗口的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
该区继在区卫生局、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后,今年又在南开区人民法院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由援助中心派驻值班律师为到法院诉讼的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等帮助。另外,对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而提起的申诉,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将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做到应援尽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