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法治洛江” 打造和谐社会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扎实推进“法治洛江”创建活动,构建上下联动、高效有序的依法治区工作格局,全区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喜获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强化示范引领 坚持依法执政

  在洛江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洛江区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法治福建建设纲要(20142020年)》《全面推进法治洛江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出台区委全委会、常委会主要职责、工作规则,区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做到领导带头,规范工作程序。

  两年来,洛江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监督法各项规定,围绕“法治洛江”建设主题开展食品安全、老年人权益保障、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教育强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等18项工作的视察、调研活动。

  洛江区法院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巡回法庭”,破解立案难、诉讼难和执行难问题;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执行信息告知等举措,方便群众实时、快捷地查询案件进度和流程信息。区检察院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完善内部线索移送、协调合作机制,全面推行量刑建议,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维护了法制统一和司法权威。

强化措施落实 构建法治政府

  洛江区始终把规范政府行为、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规范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能。

  洛江区健全依法决策程序,制定重大决策若干规定,重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格按照“九步工作法”执行,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先期预测、研判和评估。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14年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500多条,有效强化对政府各部门的监督。

  扎实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完成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合并审批项目56项,压缩审批时限209个工作日;完成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31项、公共服务事项295项。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核制度,实行预决算信息公开,出台《洛江区区属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等制度,2014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7%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定期召开区政府与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互动会议、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制度、良性互动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等。

创新普法机制  强化法治意识

  洛江区注重加强全民法治意识教育,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遇事找法、办事说法、维权依法已成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该区自主创作全省首部反腐微电影《假如》、反腐微动漫《裸官的美国梦》、首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题材的微电影《少年》、普法动画片《城管普法动画片》等微产品。

  率先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推出“法治洛江”微信普法公众平台并刊发普法专刊近4001500多篇。目前,全区20余个部门微信平台,定期组织微普法进社区、进学校及微信法律知识竞赛,有效推进指尖学法、随时随地普法。

创新社会治理 维护和谐稳定

  洛江区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放在首位,坚持标本兼治,群策群力构建和谐社会,全区综治平安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64个村(社区)已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并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覆盖率74.4%。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全区14个主要出入口实现高清抓拍治安卡口全覆盖;完善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和基层维稳“三支队伍”建设,实现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全覆盖。

  坚持重心下移、源头治理,率先建立全市首个“三位一体”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并在马甲设立交通事故调解室,得到公安部的肯定和现场推广;建立人民调委会113个;建立全省首个区级人民调解应急调解资金,成立区级调解员协会,有力促进社会转型提升,构建法治、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