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口供”盗窃案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检察院
本报讯(记者张勇 □钱卫民 宣鹏) 近日,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事实和证据,在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零供述”的情况下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此举对心存侥幸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起到了震慑作用,也极大地增强了公、检办案人员言词证据与非言词证据并重的意识。
据介绍,曾有8次盗窃前科的犯罪嫌疑人张强(化名),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重操旧业,于2015年3月14日在横峰县偷盗摩托车被该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然而,被抓获后的张强心存侥幸,始终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试图逃避法律制裁。
面对“狡猾”的疑犯,横峰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办理该案中,通过与公安机关进行案前审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工作机制,将批捕环节的证据审查工作前移,着重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物证和视听资料,顺利补充收集到能够认定犯罪嫌疑人张强盗窃的有关证据,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确保“零口供”案件能捕得、诉得、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