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检察改革推行“四位一体”新模式

  20143月,吉林省成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7个试点省份之一。而吉林检察改革的序幕早在2013年下半年就已在长春市九台区检察院开启。

    九台区检察院“四位一体”同步改革实效初显。

 

 

  “吉林检察改革试点探索的办案责任制、内设机构整合、人员分类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四位一体’综合改革,很好地解决了协调配套问题,这种做法完全符合高检院正在研究推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思路。”这是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对吉林检察改革给出的评价。

  20143月,吉林省成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7个试点省份之一。而吉林检察改革的序幕早在2013年下半年就已在长春市九台区检察院开启。

  62日,记者来到吉林省检察改革先行试点单位长春市九台区检察院,实地了解基层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推进“四位一体”同步改革

  改革开始,九台区检察院先将原来16个科室整合为职务犯罪检察部、刑事检察部等8个部,其中,4个业务部门承担办案职能,其余部门负责管事等,为业务工作提供保障,这一项使业务部门由51人增至58人,人员占全院比例提升10.7%。机构管理实现了扁平化,不仅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也大大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职务犯罪检察部主任检察官李洪彪告诉记者,“贪污渎职犯罪一般大要案居多,尤其碰到窝案,可能同时有十几条线索需要调查,机构整合后,我们部有20多人,一旦碰到此类案件,可以全部出击,各个击破,实现速战速决,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在人员分类管理方面,九台区检察院把“成熟的司法能力”作为选任员额内检察官的基本要求。今年5月,九台区检察院与省检察院机关同步选任员额内检察官,最终确定30名员额内检察官和3名候补检察官。检察官、检察事务官(辅助人员)和检察行政官(司法行政人员)三者比例为34.5%53.5%12%,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将检察官队伍从“泛化”转为“精英化”。

  同时,把办案责任制作为改革的核心,建立发挥主任检察官第一责任人作用的制度机制,通过依法授权,让主任检察官承担起办案的主体责任,明确主任检察官具有办案组织权、监督权和职权范围内案件的决定权。办案模式由“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副检察长或检察长”三级审批制,变为“主任检察官-检察长”二级审批,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淡化了行政管理色彩。为保证主任检察官责、权、利的统一,九台区检察院还建立了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协调区里每年拨付60万元办案补贴,并在不同的业务部门实行不同的绩效考核奖金。“实行主任检察官责任制后,重复劳动的部分变少了,程序也简化了,真正做到了快审快诉。”九台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主任检察官梁海燕告诉记者,启动“四位一体”综合改革后,检察官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于案件办理和精品案件打磨,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在过去,办理案件需要层层汇报,办案人没有决定权,决策人又不一定清清楚楚地了解案情。现在案件承办人变成了主任检察官,实行谁办案谁负责,我认为这是好事,压力转化成动力,检察官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职业荣誉感明显强化,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也能更好地为大众提供司法服务。”梁海燕说。

    此外,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检察官办案实施全程、动态、及时的监督,既有主任检察官办公室或办案组成员的监督,也有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的监督,还有案件管理部门的全程监督。不仅如此,还制定了严格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大力推行检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检察官始终在有效监督下依法行使职权。

改革实效初显

  九台区检察院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6人,大要案占93.7%,立案总数和大要案件,均在全省前列;捕诉环节的整合和案件行政审批程序的简化,使办案效率显著提高,退补率下降了53.6%,结案率为98.3%,批捕和公诉办案效率分别提升了28.1%33%;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57件,提请抗诉民事案件14件,同比上升97%。吉林省法航律师事务所孙博告诉记者,“捕诉合一,让律师非常受益,不用重复讲案情,减轻了律师的负担,更给律师和检察官提供了一个连续性的交流平台。”

  改革后,九台区检察院从长春地区的后进,一跃跨进先进行列。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进入全国“十佳示范检察室”行列,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检察文化建设等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改革后的变化不仅停留在工作指标和数字层面,更重要的是人的观念发生了转变。

  “刚开始时,总觉得改革离自己远。后来,各级领导说改革,院里逢会讲改革,特别是机构整合后,才感受到改革与自己息息相关。”王晓梅原是公诉科的一名检察官,在这次改革中,她顺利进入员额,谈起自己在改革中的变化,她感慨颇多:“这次选任,我进了员额,最大的感受就是责任更大了,担子更重了,现在别无选择,只能通过不断学习和锻炼,提升司法办案能力,适应改革步伐。”

  改革前是公诉科副科长,现在担任主任检察官的钱岩有着另一番感受:“改革前,我每年要办200多起案件,每一起案件都要向科长、分管检察长请示。改革后,我承办的案件能定的自己定,有疑问的向分管检察长请示后,报检察委员会研究,办案效率明显提高。”谈到主任检察官的责任,她显得压力很大:“现在办理每一起案件都如履薄冰,在下决心的时候更加认真,更为慎重,在案件质量上绝不能出一点差错。”

经验全省推广

  今年4月,吉林省检察院认真总结九台区检察院“四位一体”综合改革模式的经验和不足,在进一步完善基础上,实施了扩大检察改革试点计划。他们确定含省检察院在内的17个院(省检察院、4个市级院、12个基层院),实行三级院同步改革试点,推广“四位一体”综合改革模式。

  513日,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来到九台区检察院,深入细致地考察吉林检察改革后,评价“吉林省检察机关推进改革的决心大、力度大、动手早,主动改、动真格、抓得实,走在了全省各项改革的前面”。

  目前,吉林省检察院本级已相继完成检察改革培训、员额内检察官选任、主任检察官选任、机构改革、部门负责人任命、人员调整对接等内容的改革,从61日起按照新机制运行。其他15个院也已完成员额内检察官选任考试,正有计划地推进改革。从71日起,全部试点院将正式运行新机制。

  “之所以确定从71日起按新机制运行,有一点考虑就是,通过改革前后两个半年的对比,看我们的工作成效到底提高了多少,看改革的红利到底释放了多少,从而继续改进我们的不足,推动下一步改革朝更好的方向发展。”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