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政放权的“富阳模式”
从行政审批权制度改革到推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过去的一年多时间,富阳不断探索通过简政放权走出权力膨胀——压缩——再膨胀的怪圈,在试图摸清政府权力涵盖的社会治理和自治范围的同时,也努力地要为县域行政权力打造一个“制度的笼子”。
“我们正在做将责任清单跟现在的考评体系结合起来的方案。”
在杭州市富阳区编委办姜伟锋的眼里,这场简政放权的改革还远远没有结束。
从行政审批权制度改革到推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过去的一年多时间,富阳不断探索通过简政放权走出权力膨胀——压缩——再膨胀的怪圈,在试图摸清政府权力涵盖的社会治理和自治范围的同时,也努力地要为县域行政权力打造一个“制度的笼子”。
2012年底,浙江省委副书记李强升任省长后,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解决政府管得过多的问题。
“我们审批权制度改革其实起步很早,从2002年就开始探索行政审批改革了。”富阳区法制办科长盛颖涛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但李强后来接受媒体公开采访时说,意识到了行政审批改革的怪现状,“无论你要求减少30%还是70%,部门拿出来的往往是次要的审批事项,即便命令削减的,也会通过备案制、承诺制等形式复辟回去。”
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李强认为只有通过制定权力清单,梳理政府部门拥有的行政权力,将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激发市场活力的权力剔除,只保留必要的权力。
由于富阳在简政放权改革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2014年1月,其正式被确认为浙江省唯一的县级权力清单试点地,目的主要是解决“法不授权不可为”的“乱作为”问题。
同年8月,为了解决法定职责“不作为”的“责任”问题,富阳又承担起浙江省编制县域部门责任清单试点任务。
如今,富阳的改革已经初步取得“三单一图一套制度”的成果,即一张权力清单、一张责任清单、一张负面清单、一张权力运行图以及一套审批改革制度,这些经验在浙江全省乃至全国得到推广应用。
2014年,富阳的改革,就已经引起国务院的关注,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中编办深入了解富阳的试点经验,为推进权力清单制度提供借鉴。
向审批权“割肉”
虽然富阳区在2002年就开始了审批权制度的改革,但取得的效果并不明显,进展也十分缓慢。
比如2005年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投入使用,目的是为行政审批对象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但由于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调不够,审批、办件的内部科室之间“长途旅游”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
2009年,富阳政府开始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两集中”指审批职能集中到行政许可科,行政许可科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两到位”则是授权到位、服务到位,科长签发就能直接办理。
曾经,富阳政府各部门共有150个审批职能科室,88个分管领导;如今只剩下44个行政许可科,分管领导减少到35个,而这44个行政许可科,都集中在富阳行政服务中心内。
但这个政策的推行一开始并不顺利,“有的部门觉得这是拿走了他们的权力,更有些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说‘不是我批的,我不管’这类的话。”盛颖涛说。
“这是政府自我割肉的行为,遇到的阻力肯定是有的,不少部门多少都会有些抵触情绪。”姜伟锋说。
为此,富阳市采取的措施是,由区纪委(监察局)出面,加强监督检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推进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得力、进度严重滞后的,要对其单位及其主要领导作出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3年,富阳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的发展。这一年,富阳区对无法定依据,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从2013年初的724项减少到299项,削减425项。
审批权的改革就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建立了审批材料共享库,只要在一个窗口提供一次材料就可以,其他的审批流程都不用提供材料,以前业主投资一个项目,需要重复提供资料300多次,如今提供一次就行了。”姜伟锋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如今富阳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群众办事一窗受理、一次核算、一并缴费的一站式服务,“办理一个房产证以前需要20个工作日,现在只要产权清晰,90分钟就可以全部办结。”
理清权力家底
虽然十八届三中全会才正式提出“权力清单”这一概念,但富阳早在2009年,“权力清单”就已成雏形。
“当时是由纪委牵头,在做一个‘权力阳光运行监督机制’的专项活动,随后发现行政权力太多了,而要对每一项行政权力有所防控,必须列出一个权力清单,所以当时就列出一个权力清单,并且清理了一批行政权力。”盛颖涛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但一个县域到底拥有多少权力,一个行政部门又掌握着哪些权力,仍然是一笔没有厘清的账。
像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这样有法可依的不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尚能从法理中借鉴,但检查、监督、公告这些行为在法理中都找不到。
改革充满迷惑,富阳区委书记姜军在谈到改革的困难时就表示,“一项权力多部门行使;法律未明确行使主体;部分行政管理事项存在法律法规缺位;部分权力事项实际属于上级政府权力,县级政府仅承担辅助、初审职能,这部分问题,仅靠富阳自身的力量很难解决。”
一项权力多部门行使,特别体现在垂直管理部门同政府组成部门之间存在职权交叉情况。“比如工商局与烟草局,对烟草专卖领域中的违法行为都有处罚权。再比如像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管理局,在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也都存在着管理职权交叉的情况。”盛颖涛说,“有些可能涉及省里的法律法规,甚至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没权动。”
但在中央的改革决心和浙江省相关部门的力挺下,富阳编制权力清单的工作稳步推进,“这是由法制办牵头,编制办、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参与制定的,因为所有的行政权力都是依法设定的,在这个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多,制定权力清单需要很专业的人来做这件事。”姜伟锋解释说。
在权力清单制定的过程中,盛颖涛发现存在很多问题,“部门之间打架,立法滞后是非常普遍的事情。”
而对行政权力的取消和保留依据是什么?盛颖涛介绍,主要是从宪法的精神和立法的本意出发,“对于取消的权力,必须列明是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修改,还要写明具体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划转、合并、下放、转移、委托等具体去向等,并提供书面材料。”
“都得写得一清二楚,这样才能看出,这个行政权力是不是应该取消,是否有充分依据。”盛颖涛说。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提出了常用行政权力和非常用行政权力概念,对于超过两年内没有使用过的权力,我们就把它‘挂’起来,如果要启用必须走相关的流程。”姜伟锋介绍。
对于与本地实际不符的相关权力,有时还会涉及国家行政立法的相关问题,富阳区采取的措施是,上报浙江省政府予以进一步明确处理形式。
“对于内容相近的行政权力,则予以合并。对多部门共同行使的同一行政权力,则明确一个行使主体,而对于新增的行政权力,则必须填报行政权力来源是在依法新增、上级下放、职能划转、许可、非许可转入等内容。”姜伟锋说。
经过这一轮的梳理,富阳区原始行政权力从2008年的7800多项削减到4825项,削减幅度达38.1%;常用行政权力从2500多项削减到1474项,削减幅度达41%。
多方划定权责界线
简政放权后,将事前设置的门槛转移到事后的监管。但对各项行政权力取消之后是否形成行政监督管理的漏洞,会不会出现监管真空的情况?有的部门权力少了,是否会消极怠工?
权力清单明确规定了政府及工作部门职责范围、权力种类与数量、权力使用对象、条件与方式、权力使用约束与责任承担等。
盛颖涛介绍,本次富阳通过制定权力清单对35项部门职责交叉、重叠、相近的职能进行了界定,克服了政府部门职责不清、扯皮推诿、久拖不决等弊端。
“比如,废弃塑料回收点,无证无照又污染环境,部门不愿管、不想管。通过职责边界明确,明确由环保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并对污染环境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无证经营进行取缔。”盛颖涛说。
而对于城管执法的问题,由于在立法上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城管的立法渊源主要来自于一份关于建立城管执法体系的文件,它只能承接一些职能部门分流出来的权力。
“因此一出现问题就会导致执法边界模糊,几个部门就会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姜伟锋介绍。
对此,富阳对它们的权力归属进行了明晰,比如城管执法部门和工商局的关系,则明确工商局主要对有固定场所的无证经营行为拥有执法权,城管则主要对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无证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但是,权力清单对政府部门必须承担哪些责任,也不能完全涵盖,比如环保部门发布PM2.5指数,质监部门制定一些行业标准,这些都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列入权力清单,但又是这些部门必须要做的事。
对此,2014年8月底,富阳区被确定为浙江省编制责任清单的试点地,旨在建起一整套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截至目前,富阳区36个部门责任清单共梳理出主要职责552条、具体工作事项2056条、职责边界事项35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09项,公共服务169项。
“这也体现了我们减权不减责,放权不放责,该管的管好,努力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思路。”盛颖涛说。
同时,富阳区还制定一张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项目表,对于明确企业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实现零审批措施。
如何确保权力清单上的权力能够规范地运作?富阳区也制定了一张权力运行图,确定了权力运行的程序、办理期限和责任机构。
另一方面,随着权力的转移和下沉,针对“红顶中介”现象,富阳一方面采取了培育中介市场让其自由竞争,另一方面采取“捆绑”考核的办法,“一旦这些中介机构出现违规、超时、劣质的服务,我们会对行政主管的职能部门进行扣分,这个考核成绩跟中介机构的成绩结合起来,每个月公布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大厅里,让业主自主去选择。”
“未来我们要做的是完善事后监管制度,建立有效的问责体系,让我们的改革得到切实地执行、落实。”姜伟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