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信息公开
本报讯(记者汤瑜) 5月21日,《160座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信息申请公开报告》(下称报告)发布。报告指出,生活垃圾焚烧厂大气污染物排放超出新国标现象较为严重;整体污染物信息公开状况差,尤其是二噁英、飞灰等污染物。
《报告》显示,国内垃圾焚烧厂飞灰处理问题颇多。环保组织向160座在运行垃圾焚烧厂申请飞灰处理数据,仅获知39座垃圾焚烧厂的飞灰处理去向信息。其中26座的飞灰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5座直接作为建筑材料,仅8座按规定送往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也规定“严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和处置。严禁将危险废物倒入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填埋场地”等。
此外,《报告》还指出,在运行的垃圾焚烧厂的信息公开情况并未明显好转,信息公开部门依然对信息申请资格进行严格限制,互相推卸责任。环保组织分别向24个环保厅和103个环保部门进行了两轮申请,仅有14个环保厅和51个环保部门提供了监测数据信息。仅获得65座垃圾焚烧厂的十项大气污染物监测数据,二噁英和飞灰的数据极少;北上广三城市回复很差,在二噁英数据依据申请公开方面全部缺席。此次申请中,环保组织对24家环保部门开展了行政复议,通过行政复议的手段,才获得有效的回复。
据了解,近年来,中国一些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垃圾焚烧以其减容效果好的特点,受到各地政府的推崇,但其存在的环境污染与监管不足问题往往被忽视。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预计到“十二五”末,中国生活垃圾焚烧厂将超过300座。
中国零废弃联盟认为,从垃圾焚烧厂排放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浓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是缓解大气污染的最有效途径之一。目前,全国160余座在运行的垃圾焚烧厂已经进入新标准执行倒计时,因而迫切需要公众参与监督,推动政府督促企业的整改,推进企业升级净化系统、提高运行标准。而信息披露尤其是在线监测信息的实时公开,是提高政府执法力度,推进企业整改的最重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