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四项便民措施让群众少跑路

    本报讯(记者汤瑜) “300平方米以下小装修产权使用人可以网上办理消防手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备案实行网上办理”“单位申请消防审批一次性上传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变相指定消防产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继去年推出“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企业诚信系统”“掌上119手机APP”后,511日,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推行《四项便民措施》,并向市民做出《十项承诺》,旨在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尤其拓宽小微企业消防行政审批渠道,方便群众办理,提升便民服务质量。

    “四项便民措施”中,备受老百姓关注的“小装修实行网上办理”和“施工备案实行网上办理”赫然在列。该条文明确规定了对建筑整体已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且装修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和未取得工商核准企业名称通知的自然人,均可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窗口,或直接通过互联网登录“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诚信平台”,进行网上办理和网上备案,大大简化了办理手续,缩短了办理流程。同时,“明确不再受理消防中介单位代办申报”和“简化消防申报材料”两项措施的出台,也为微小企业消防行政审批带来便利。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确保《四项便民服务措施》落地,配套出台的“十项承诺”对消防部门在行政审批、招标评标活动、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方面做了严格的规定,如有违反,将一查到底,严格按照党纪国法、政纪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承办人责任。消防局还将对新投入使用的写字楼、综合性商场、商业街区等相对集中的小企业、小商户进行集中走访,实地开展技术指导,宣传便民举措,进行面对面帮扶。

    特别是,申请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只需一次性将企业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资料原件的电子文档上传至“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诚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数字认证后,再次申报将无需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对于申报单位或申报人的申请材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进行严格核查,如发现提交的材料存在不实、不全等虚假信息,将采取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并予以警告或撤销其行政许可等措施,并在“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诚信平台”不良信息中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