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今后在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础上,至2017年,将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明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

    据了解,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自2012年启动以来,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存在着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尚需巩固,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改革的综合性和联动性有待增强等问题,仍需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拓展深化改革。《意见》共提出9方面31条改革任务。针对饱受诟病的以药补医问题,《意见》提出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方式解决。

    针对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无人问津的恶性循环问题,《意见》提出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推动医疗资源集约化配置,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等措施。《意见》明确,2015年,在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至2017年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真正让群众在基层医院就诊安心,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