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辩“公务员热”降温

    报考人数下降、离职现象频发,表面上看“公务员热”降温,实际上是民众对公务员职业理性认识的回归、公务员制度改革亟待进一步深入的前兆。

 

  

  “单从数字上看,‘公务员热’的确有一定程度降温。但相对前些年的考公务员热,这不过是‘炎症的消肿’,是公务员考试、招录回归正常状态的反映。”

  在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丽莉看来,近年来公务员报考人数下降、离职现象频发,是民众对公务员职业理性认识的回归、我国公务员制度“走向正常状态的反应”。

  研究国家公务员制度多年的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白智立认为,公务员社会信用下降、社会公众批评多、报考条件限制等“也造成报考公务员人数减少”。

  

离职现象远到不了“潮”

  “部分公务员的离职,实际上是对多年来公务员体系‘能进不能出’不良流动机制的一种矫正。”

  今年3月底,智联招聘发布的《2015春季人才流动分析报告》显示,进入2月传统求职季以来,已有超过1万名公务员通过其网站向潜在雇主提交简历,比2014年同期增加30%

  这些数据被多家媒体解读为:公务员队伍出现“辞职潮”。4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此向社会各界解释称,目前有的单位确实出现了部分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现象,但从统计数据看,并没有出现公务员“离职潮”。

  王丽莉对此表示赞同。在她看来,我国“目前的公务员离职现象远到不了‘潮’的地步。部分公务员的离职,实际上是对多年来公务员体系‘能进不能出’不良流动机制的一种矫正。”

  她认为,随着我国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并轨方案的陆续出台,还会有更多公务员离职,但“也会有更多经过慎重考虑、真正致力于服务社会和公众的优秀人才进来”。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明杰的观点与王丽莉不谋而合。“近两年来,很大一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了公务员系统。一些部门、行业的公务员改行、辞职,并不是大批量的”。

  王明杰称,“总体上看,我国公务员报考情况依然处于‘热的阶段’。”媒体公开报道显示,425日,广西、浙江等19省市(自治区)举行公务员联考,广西报考人数达18万人,创历年最高。

  但另有统计数据显示,近3年来,参加公务员考试人数不断下降。2013年参加公务员考试人数111.7万,2014年降为99万,2015年降为90万左右,创近5年新低。

  白智立对此解读为“公务员报考人数减少,可能有结构性原因”。一方面,我国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增大,就业流向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年轻人择业意识发生变化,不再趋同化、一哄而上,更具个性化。

  白智立认为,尽管公务员报考人数整体有所减少,但部分岗位仍非常火爆,有的职位甚至无人问津。这“主要与某些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职务范围、工作地点等有关”。

  王丽莉对此亦有同感。近年来,国家在公务员招考方面,“省级以上部门职务重提了必须具有两年或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国家希望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经受社会锻炼,了解基层情况”。

  “今年‘国考’更加注重报名诚信机制建设。”王丽莉称,在报名信息填报方面,我国已准备将不诚信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库。这使得“以前有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放弃了试一试的想法,从而挤压了往年报考数据虚高的水分”。

  在王丽莉看来,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日趋完善,公务员职业特点逐渐清晰,公务员职业的公共性、服务性已渐趋突显。这使得公众在经历“公考热”后,对公务员职业了解更深入,对其报考也更趋向理性。

  

司法人才流失

  “外界向法官、检察官抛出的橄榄枝很多,开出的薪水、待遇‘诱惑很大’,司法系统人才流失不可避免。”

  “为了应对基层法院的离职潮,单位终于‘发大招了’。”有人结合媒体报道的北京上海两地法院系统法官辞职现象认为,司法系统出现了“人才荒”。2014年两会期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表示,5年北京法院系统500多人辞职,且有增加趋势。

  王丽莉称,有数据统计显示,2014年上海法院系统104人辞职。其中法官86人,硕士以上学历43人,年富力强的“70后”63人,审判长17人。另据统计,在2014年前的5年里,上海平均每年有近70名法官辞职。

  “他们法学功底扎实、审判经验丰富,其中不乏中级法院副庭长之类的业务骨干,是不折不扣的审判中坚力量。从这个角度看,司法系统的离职现象早两年就已经出现了。”王丽莉认为,这一方面说明司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法官办案压力增加。有统计显示,2014年,上海法官人均办案数超158.74件,位居全国第二,平均1.4天办结一个案子。今年第一季度,上海法院系统收案数超14万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3%

  但法官待遇与社会上法律从业者相比差距悬殊。王明杰介绍称,他的一位朋友原来在上海司法系统工作时年收入不过10万元左右,辞职做律师后年收入达100多万元。

  “法官、检察官对法律、法规更熟悉,辞职做律师往往成为知名律师,收入成倍增长,但他们办案压力大、付出多,待遇却和公务员基本持平。”王明杰称,“法官等司法人员离职,与普通公务相比,还是有所差别。”

  “一名副处级法官税后年薪约在10万元左右,而类似资历的法律从业者到企业工作,年薪起点就在30万元以上。这和人们为成为法官而付出的努力相比严重失衡。”王丽莉表示,和普通公务员相比,法官、检察官所受专业训练的“沉默成本”很高。

  “在同等条件下,一个人要成为合格的法官、检察官,不但要参加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而且要历经各种培训和锻炼。另一个不容忽视的是,法官外出办案还会遭遇恐吓、跟踪等。”

  “在国家大力推行依法治国理念和大背景下,社会对优秀法律人才需求骤增。这使既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又有大量实战经验的法官备受重视与欢迎。”王丽莉称,“外界向法官、检察官抛出的橄榄枝很多,开出的薪水、待遇‘诱惑很大’,司法系统人才流失不可避免。”

  北京西城区法院为应对这种情况,出台规定留人“实属一种应急和无奈之举”。王明杰认为,该规定变相阻碍了人才流动,“这可能短时间内会有利于工作开展,但不应该提倡。我国不应该缺少法律人才,每年全国高等院校培养的法学人才并不少”。

  白智立表示,公检法司系统人员工作专业性强,在人力资源市场优势明显,“这可能会比其他系统公务员离职率高”。但北京西城区法院出台文件干预法官辞职的问题涉及公务员的权利,“不宜由某个部门单独出台文件规定,而应由国家出台统一制度进行规范。”

  

公务员制度改革也应深入

  “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具体问题尚未深入,没有理清发展思路,亟待系统解决问题。”

  

  “目前上海‘司改’正在试点将法官薪酬标准与行政职级脱钩,法官涨薪幅度不小。这无疑将弥合法官与体制外法律工作者的收入差距,公务员制度改革也应该进一步深入”。

  “我国启动的养老保险并轨制度很好地解决了公务员系统人才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但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具体问题尚未深入,没有理清发展思路,亟待系统解决问题。”王丽莉认为,我国对公务员工资、待遇等问题没有从法律层面给予保障及完善。

  尽管法官、检察官在2006年被列入公务员序列,同时接受《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约束,但是在人员管理上,国家尚未考虑他们的专业特点,对他们的离职等问题没有区别对待。

  依照《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包括法官、检察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但该规定并未出台相应细则,在实际操作中,法官、检察官离职后从事的工作“是不是跟原工作有关联,不好判断”。王丽莉建议,国家在公务员退出机制方面进一步细化,“特别是对法官、检察官等专业公务人员的管理要进行规定”。

  白智立建议,国家在介入公务员的流动管理时,将行政民主化要素涵盖进去,并充分发挥公务员工会作用,将基层公务员的实际声音更有效地反映到公务员福利政策中。

  对此,王明杰认为,管理方法不能机械、千篇一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要保障正常工作,也要善待离职人员,对离职工作进行规范化,要与想离职人员多沟通,不能过分阻碍。”

  “目前公务员队伍出现的人才流失现象,是否需要对现有《公务员法》进行修订,仍需要深入调研。”在王明杰看来,我国公务员管理存在的根本问题,仍在于政府职能划分不明确,国家缺乏对组织机构、工作分析、职务分析的统一规划。

  “比如一个炼钢厂,需要成立采购部、销售部,他们分别负责采购矿石、产品销售。但我国政府机构设置常常遇到什么问题设立什么局。比如:2003年因国企管理需要,将原隶属于中组部的企业管理局升格为国资委。2008年,因环境保护需要,将环保总局变成国务院组成部门。”

  王明杰称,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政府职能部门主要参照前苏联及旧中国进行设置,各职能部门职责范围是什么、相互关系是什么,一直欠缺明确界定与说明。比如:在公务员管理方面,常表现为岗位说明书、职责说明书欠缺,从而导致公务员权利义务不明晰。

  “这是一个体系的问题。”王明杰认为,对公务员流动的管理必须整体考虑,科学设计、系统规划。他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拟试点的国家公职人员层级管理为例称,强调以人为本势在必行。

  究竟该如何应对公务员离职问题?王明杰表示,要深入了解其离职原因,尽量权衡利益、发挥人才能量,确保正常人才流动。

  白智立建议,通过修改《公务员法》、建立公务员工会确保公务员权利实现。王丽莉则称,所有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了,许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