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市场立法预计明年出台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座谈会57日在浙江杭州召开。座谈会上透露,已制定4项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而人力资源市场立法预计将于明年出台。

  据悉,已经制定的4项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分别为已经实施的高级人才寻访服务规范,将于今年71日开始实施的现场招聘会服务规范和人才测评服务业务规范,以及即将颁布实施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国家标准。档案管理出台国家标准将会规范档案服务的内容和流程,推动档案在人才市场更流畅的传递。

  同时,在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方面,人社部将加快人力资源市场立法进程,加紧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相关工作,同时着手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形成与改革相衔接、与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相适应的法律规范体系,发挥好法治的引领作用。各地要结合实际,适时出台市场管理地方性法规。同时,座谈会上透露,人力资源市场立法已经纳入重大改革事项,有望于明年出台。

  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在座谈会上强调,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公共服务整合融合和经营性服务与公共服务的分离。

  此外,自去年人社部与中组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后,明确了档案保管的公共服务的性质,结束了30多年人事档案收费管理的历史。下一步,人社部还将继续组织开展公共服务收费情况清理检查,会同有关部委,对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人才引进、集体户口管理等服务内容是否为公共服务性质进行界定,凡国家或地方已经明确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一律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凡本地有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要严格执行,做到公开透明;凡没有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一律暂停收费;杜绝捆绑收费,强制收费或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