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签约共建实践基地
4月14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赴北京市平谷区建立“法学教育实践教学基地”。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副院长胡锦光教授,院党委副书记阎芳,王旭副教授,学科规划科长兼院办副主任路磊,团委副书记肖晶以及孟珊、杨娇等参加活动。
双方于平谷区法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并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教学基地揭牌。签约仪式由平谷区法院王晓蓉副院长主持。
平谷法院祖鹏院长首先致辞,指出平谷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法学院教育实践基地”,双方加强人才交流与培养工作,这将为平谷法院注入生机与活力。
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表示,平谷法院与人大法学院签署合作协议,是在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新的背景下,司法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推动法治进程的重要一步。韩院长同时表示人大法学院将全力支持平谷法院,支持平谷经济发展。
双方还就今后具体落实合作协议进行了座谈交流。(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