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清远市县级法学会建设将在5月底完成
本报讯(通讯员雷健) 4月14日,广东省清远市召开县级法学会建设推进会,传达了中央、省有关法学会建立的要求和精神,介绍了广东省其他市有关法学会建设的经验做法,明确了清远市法学会的发展方向。记者在会上获悉,该市将在5月底全面完成县级法学会建设。清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文主持会议并讲话。
肖文表示,法学会建设工作从中央到省、市都很重视,成立法学会势在必行,各县市区要参照广东省其他市先进的经验做法推进法学会建设,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经费、有活动”。肖文强调,清远市法学会成立早,但开展工作方面比较滞后,今后各县(市、区)要根据法学会的性质和职能,在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学交流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