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抚州市 为城乡居民撑起社会治安保险“平安伞”
本报讯(记者张勇 □贾云飞) “亏得组织上帮我们办了保险,不然的话,春节都不晓得怎么过……”两位低保户万火龙和万水龙兄弟拉着综治干部的手说道。
2015年2月7日,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罗家巷突遇一场火灾,导致1人重伤,过火面积达500多平方米,五户家庭的财产付之一炬,县社会治安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保险公司闻讯后,及时腾出一处办公场所安置灾民暂住,并按照优化理赔服务程序,以最快速度办理理赔手续,确保了受灾户在5天内收到钱过年。而这一切,都缘于社会治安保险的这把“平安伞”。
2014年7月,抚州市依据江西省综治办《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治安保险的意见》,对经济条件较差的村(社区),采取政府补贴一点、村(社区)补贴一点、农户缴纳一点的方式,解决部分农户和居民的保费来源。对农村(社区)的低保户、五保户和留守困难人员,通过各级民政部门,给予政策倾斜,帮助缴纳保险费。同时,以“十户联防”返还话费方式,将居住相邻和亲戚朋友的移动电话用户以10户组成一个群,免费提供社会治安保险。
至年底,该市共缴社会治安保险保费745万余元,8000余户低保户等困难人群获保,3万余户“十户联防”参保,城乡居民覆盖率近17%,超额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的73.4%。
抚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万锦说:在深化平安建设中,我们着力抓住社会治安保险载体的创建和构筑,充分发挥社会治安保险“社会稳定器”的效用,为家庭财产遭受损失和意外伤害的参保群众,提供了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