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为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4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对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

  《要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在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信息公开的同时,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要点》强调,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予以公开;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进行科学解读,对社会热点问题要第一时间予以回应,方便公众更好地了解和理解政府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作用,不断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方便公众获取和知晓。

  《要点》提出,要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拓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加强考核评议、社会调查、举报办理等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