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案登记制将全面推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院系统
4月16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新疆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要求,一是要立即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法官和所有干警,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5月1日起在全区各级法院全面施行立案登记制度奠定基础。二是要清醒认识到,立案登记制改革必将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有清醒认识,做到未雨绸缪。三是要在涉及立案登记制改革以及其他相关改革措施推进的重大、关键时刻,克服部门利益和“各自为战”的小群体意识,同心协力推动立案登记制改革以及其他改革措施在新疆法院系统顺利推进。四是在落实各项措施上,特别要强调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要深刻认识理解和感悟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强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重大举措的深刻内涵和深深的为民情怀,切实做到一切工作都要把出发点和立足点放在司法为民这一宗旨上来,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上,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的裁判文书和判后答疑让当事人看清楚、听明白、想透彻。五是近期召开全区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对全区法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相关司法解释,找准各自定位,把握好各自应该做好的重点工作,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在新疆法院有序、平稳、健康推进。六是要在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的基础上,密切注意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