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追逃办”
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运作机制。2014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至27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业务培训班在北京开班。
130余人参加培训,人员包含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纪委、法院、检察、公安等,还包括了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
据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了解,此次业务培训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主办。参会人员则基本覆盖了目前国际追逃追赃的所有核心部门,来的都是骨干。
“不能让国外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2014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就加强海外追逃追赃工作,重点进行强调。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又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要求把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则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
在这种形势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担任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追逃办”)负责人。
复杂的系统工程
有关部门先后成立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内部协调机制,意在多管齐下,以综合施策形成追逃追赃工作的整体合力。
黄树贤任追逃办负责人,正是他60周岁之时。2000年底,他从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调任中央纪委,任监察部副部长,在中央纪委工作近15年。
据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了解,黄树贤在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副部长任上期间,查办了一系列在海内外引起巨大反响的案件。其中包括原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原广东纪委书记王华元、原深圳市长许宗衡等。
2003年至2008年,黄树贤出任北京奥运会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职。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奥运会筹备工作执行情况,组委会各部门成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奥运会的资金、物资使用和管理情况,场馆招投标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同时受理群众投诉。其任职时的工作表现,也为他在国际国内赢得褒扬。
在国际追逃追赃业务培训班开班仪式上,黄树贤强调,地方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加强统一领导,把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要及时掌握、报告外逃人员信息,并采取立案调查、党纪政纪处理等措施。要抓好重点个案突破和有关基础性工作,提升地方配合中央有关专项行动的意识和能力。要发挥地方在劝返和防逃工作中的优势,创新工作方法,扎紧制度篱笆,形成追逃追赃的天罗地网。
2014年10月,黄树贤曾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表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运作机制。
他说,在中央的研究决策中,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统一研究反腐败追逃追赃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综合分析外逃案件信息,组织开展重点个案追逃追赃;推动建立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网络;协调和督促做好追逃追赃的有关基础工作;研究解决追逃追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据他介绍,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有关部门先后成立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内部协调机制。中央此举,意在多管齐下,以综合施策形成追逃追赃工作的整体合力。
“办公室成员由与追逃追赃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各单位按照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黄树贤说。
第14个查案机构
国际合作局由原来的外事局和预防腐败室合并而来,“两部门合并相当于整合了中纪委对外的力量和资源。”
在追逃办中,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2014年3月中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后,新成立了“国际合作局”。媒体称之为除12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之外,“第14个查案机构”。
中纪委官网显示,“国际合作局”职责包括承担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承担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工作,归口管理机关外事工作等。
据中纪委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谢光辉介绍,国际合作局由原来的外事局和预防腐败室合并而来。
“两部门合并相当于整合了中纪委对外的力量和资源。”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
据庄德水介绍,国际合作局的前身为外事局,其中一项重要职能便是在腐败案件中,对外进行追逃追赃的国际合作和谈判,而预防腐败室职责也包括与公约其他缔约国开展合作。
因此,对外合作亦是追逃办的核心工作之一。
2014年11月,APEC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了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秘书处设在中国监察部。
2014年12月17日至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北京举办了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追逃追赃专题培训班。
“尚有一人在逃,追逃绝不停止”绝不仅仅停留在口号上。
据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了解,目前,追逃办仍在继续加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双边、多边协作,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建立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
在追逃办牵头下,2015年1月15日至16日,最高检、监察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负责追逃追赃工作的部门及有关地方公安机关代表与美方在京举行专业研讨,以推进双方在侦案件取得实质进展。
当时,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应公安部邀请,美国司法部加州联邦检察官、美国财政部国税局刑事调查高级特工参加了此次中美追逃实战研讨会。这次会议是公安机关在“猎狐2014”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成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大对美追逃追赃工作力度采取的切实举措。研讨会的议题包括相关在侦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对接等。
该负责人表示,2015年,公安部还将与美国联邦调查局、移民海关执法局等美国执法部门举行会晤,商讨推进中美追逃追赃合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