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居民赴台湾旅游可自由行

    本报讯(记者张林音 □樊磊 陈炜森) 记者日前从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经报国务院批准并经海峡两岸有关部门确认,海南省海口市成为第五批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按照公安部的统一安排,从今年415日起,海南省海口市户籍居民以及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可在海口市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的异地户籍人员,可以申办个人赴台湾旅游证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登记备案人员须持单位意见;异地户籍人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大陆证》)及赴台湾个人旅游“G”签注。申请人办妥《大陆证》及个人游“G”签注后,需通过有赴台旅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代为申请“入台许可”证。取得上述“两证一签”的申请人,可在证件有效期内自行从对外开放口岸出境前往台湾,在台期间可自由安排行程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