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袖清风普法人——记四川省广元市首届法治人物蒋作林
近日,由四川省广元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联合组织,通过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审定,旺苍县公安局退休干部蒋作林被评为广元市首届法治人物。
年过7旬的蒋作林是一名从事交通执法工作30多年的退休交警,为了感恩回报社会,他退休后,婉言谢绝了巴中市安驰驾校的高薪聘请,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积极投身普法事业,当上了一名义务法制宣传员。16年来,他坚持不懈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带着自制展板和讲稿,走遍了全县所有乡(镇)学校、社区、街道、场镇,开展义务法制宣传600多场次,自费15万余元,受教育人数达30多万人,为旺苍县普法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法制宣传是一件政策性强、知识性高、十分严肃的大事,不可说错话、无原则。作为一名义务法制宣传员,蒋作林首先想到的是要刻苦学法,真正懂法,严格守法,只有先当好“学生”,才能后当好“先生”。于是他自费购买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消防法》,以及食品卫生、娱乐场所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书籍30余本,刻苦学习钻研。另外,他还虚心向行家请教,多次参加市、县司法部门举办的法制宣传培训班进行“深造”,不断给自己“充电”,同时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树立良好形象,当好一名称职的义务宣传员。
蒋作林善于研究并将宣传形式多样化、内容丰富精彩化。他把所学得的法律、法规知识,广泛运用到实践中,精心创作、刻苦锤炼,编写成打油诗、三句半、宝塔诗、菱形诗、山歌、解读词、顺口溜、讲座稿提纲等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作品进行宣传演讲。16年来共写作180篇章,讲座稿10个。
蒋作林自费制作展板,到学校、场镇、街道、社区、厂矿企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共进行宣传600余场以上,受教育的群众达30余万人。2005年,蒋作林为未成年人创作的“六远离”遵纪守法道德规范要求准则,即远离犯罪、远离毒品、远离邪教、远离交通事故、远离网游、远离垃圾食品等,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受到上级肯定。2007年团省委到旺苍东河一小举行宣传启动仪式,并将该经验在省内外全面推广。
蒋作林印发宣传资料,免费送给学校、乡镇、社区的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共计3万余份。根据群众和青少年不同情况的需要,挑选适合宣传单位的材料,有针对性、有目的地进行宣讲。他先后义务给旺苍中学、东城中学、职业中学、实验小学、七一中学、佰章小学、交警大队办专栏64期,出书3本,共印6000册免费赠送,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由于内容精彩丰富,不少外地相关人士观看后还抄写带回本地作宣传。
不论是到学校,还是到乡镇、社区作宣传展览、办讲座,蒋作林都坚持了自己所定的约法“四章”,即“不吃他们的饭,不要他们的钱,不用他们的车,不给他们添麻烦”。吃饭自己买,车费自掏腰包,人们说他“太古板”,他说:“这个古板好,既避免了公款吃喝,浪费纳税人的钱,保持了清廉晚节,还保持了身体健康。”
蒋作林作为一名退休人员,每月退休金不到3000元,老伴儿没有养老金,还体弱多病。在当前物价较高的情况下,要实现他每月用五分之一的退休金来做法制宣传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承诺,谈何容易?但是,他这么多年却坚持做到了,不进馆子吃饭,不买贵的衣服穿,不外出旅游,不去娱乐场所消费。为此有位朋友讽刺他“吃穿花销针挑土,宣传开销水推沙”。他经常找人补鞋补衣服,工匠都感到不解,问他把钱存起干啥?他只是一笑了之。在岗时蒋作林还乐于帮助贫困学生,曾捐过几万元钱供3名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社会上有人给他编了个顺口溜——“捐款几大万,经常补破烂,说你是傻子,你说作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