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举措让律师执业权利更有保障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
本报讯(记者冯雷 □朱正华 贾卉) 日前,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结合新出台的最高检《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要求案管部门干警转变观念,查办涉及律师权益保障的问题,提高检察环节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专门的阅卷接待室,尊重律师执业。在院里办公用房紧缺的情况下,院党组研究决定给律师阅卷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室,阅卷室离案管大厅较近,并与公诉部门仅一墙之隔,不仅方便律师去案管办联系会见、阅卷等业务,更方便与办案人沟通,最主要的是让律师感觉到执业的被尊重与优待,这也是司法理念的一种转变。
专业的设施配备,方便律师执业。阅卷室里配备了多台电脑,一次可接纳3名律师申请阅电子卷。并且还为即将实行的律师接待网上预约做好准备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联外网的电脑,律师也可以在阅览室申请网上预约,检察人员现场流转预约程序,快速便捷。同时还配备了高速扫描仪,方便将卷宗扫描上传,供律师阅览,配备电子装订机,方便将卷宗规范装订。先后建立了“律师预约台账”“律师查询台账”“律师阅卷台账”等多项工作台账,对各项接待业务工作进行了归类登记。2012年以来共接待律师210人次,无一纰漏。
专职的检察人员,规范律师接待工作。阎良案管办还配备了专职的律师接待人员2名,专门负责律师、诉讼代理人的接待工作,专职人员不仅有很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而且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最主要是提高了工作效率,由专人负责审查律师“三证”或有关书面材料,将法定3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待提前到了1个工作日安排会见办案人,并确保了互联网、电话预约的畅通。
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君在谈到保障律师权利工作时表示:律师与检察官一样是法律工作者,他们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保护,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作为检察机关的窗口——案管部门,应该找准位置,注重形象,文明接待,确保律师各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