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首部地方法规出炉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山东省出台了中国地方省份首部关于南水北调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并将于51日起实施。法规明确将水质保护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考核内容。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规定,南水北调工程水质保护实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以及相关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质保护目标情况纳入对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对社会公开。

  此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对调水水质加强监测,定期向社会发布水质信息,工程运行单位发现水污染事故时,要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据了解,国家规划南水北调分为东线、中线和西线三条工程线路,山东省属于东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