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今年拟建环境污染多元防治体系
本报讯(记者邓娟) 近日,重庆市环保局局长史大平代表市政府作全市环保情况报告时称,重庆市将努力构建环境法治、环保制度、污染防治、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和基础支撑环境保护“六大体系”,不断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2014年,重庆市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由重庆市公安局成立环境安全保卫总队,重庆市高级法院在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渝北区和江津区设立5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市检察院5个分院辖区的案件,分别移送上述五个法院的同级检察院集中审查起诉,初步形成了“刑责治污”的工作格局。
史大平称,2015年重庆市政府将加快地方环保法规立改废进程,完善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地方环保法规、规章和标准,将完成重庆市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饮用水源污染防治规章的调研预备,完善发挥性有机物排放等环保地方标准。
全面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违法排污、生态破坏等环境违法行为落实“零容忍”。
同时,重庆市将实施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集中查处一批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比较完整的环保制度体系。健全源头保护制度、过程监管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环境保护体系,并完善环保市场化机制。探索健全库区环境保护体系,探索建立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体系。
持续推进环保“五大行动”,建立全防全控、多元共治的环境污染防治体系,优先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充分保障民生。同步推进水、气、声、渣等环境要素治理,多要素统筹推进。多手段综合防治,多部门齐抓共管,多区域联防联控。
全面提升环保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实用的环境监管体系。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健全智能化数字环保信息系统,完善环境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