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西湖区人民法院试行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

    本报讯(记者张勇 □吴云 张涛)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自试行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以来,该院审判权运行机制呈现“五个更加”的可喜变化,获得社会各界的好评。

    据了解,为更好地体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新理念,该院在学习其他法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现状制定了实施、选任方案,通过考评选任了25名审判长、执行长。据统计,自试行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以来,审委会共讨论案件25件,同比下降40%;审结案件435件中,由合议庭评议后直接处理的有420件,占96.5%以上,执结案件98件,由执行合议庭评议后直接处理的有69件,占70%以上,上诉案件减少10件,发回重审减少5件,呈现出法官压力更大、积极性更高、责权更加明晰、传帮带作用更加明显、研究重大疑难案件时间更多等新变化。

    该院院长雷虹表示,在以后工作中将加强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完善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为法治江西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