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丰市法院“四项活动”服务春耕

    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春耕生产需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受到了农民的欢迎和好评。

    开展全国两会精神和惠民政策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到镇村、下农田、进农户,采取现场讲解、集中宣讲、展板巡展等形式,向群众讲解当前国际国内形势、解读政府工作报告,帮助农民深入了解社会发展动态,掌握国家最新出台的惠民举措。

    开展服务春耕生产的专项审判活动。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为春耕生产设立绿色通道,对涉及春耕的涉农案件,优先排期、开庭、审理、执行,确保农民当事人不因诉讼耽误太多时间,使其能够安心投入到春耕生产,促进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开展巡回办案活动。采取定人、定时、定点的方式,巡回办案进农村,注意挑选一些典型的涉农纠纷,如农田排水相邻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在集镇闹市、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等地开庭审理,组织村民旁听,结合案例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开展维权普法宣传活动。开展“走出法庭,进村入社”维权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到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为农民群众发放劳动法、婚姻法、诉讼须知、举证须知等涉及民生权益的相关法律宣传资料,为春耕生产提供司法服务,使法院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