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背后的法律风险

在密集的“红包雨”过后,红包背后所隐藏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在刚刚过去的农历新年里,“红包”成了当之无愧的热词。由于网络红包收发的便捷性,使其一经推出便迅速被消费者所接受。

据相关数据统计,除夕至初五,微信红包收发总量为32.7亿次,除夕当日收发总数为10.1亿次。从小年夜到初五,QQ红包收发总量为11.6亿次,除夕当天,QQ春节红包的收发总量达6.37亿次。截至大年初三,支付宝红包总参与人数就超过了1亿。除夕夜支付宝红包的收发总量超过2.4亿个,有6.8亿人次参与,总金额达到40亿元。

“红包”后遗症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分析师钱海利认为:红包资金沉淀或带来厚利,巨额收益归属不明。

“以微信红包为例,实际上是用户将储蓄卡的资金搬至微信支付背后的财付通账户,抢完红包钱依然留在财付通平台,抢完红包只是发生了资金账户的变更,而未有实质上的资金转移。”钱海利说。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湖北领汇律师事务所主任万珏认为:一些红包产品为了追求用户体验,侵犯了用户的选择权。

“在这场巨头扎堆的红包大战中,除红包金额外,产品体验也是各家十分看重的东西。从用户反馈的情况来看,支付宝的红包因为要多次跳转,操作相对复杂,产品体验上稍逊一筹。微信无论是摇一摇,还是群红包,体验上都做到了极致,让很多用户感觉‘爽’。但是在追求体验的过程中,部分互联网公司的操作存在违规嫌疑。”万钰说。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91620条的规定,用户作为消费者,享有查询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用户选择发红包的时候,出于安全考虑,可以考虑用网上银行或其他认为安全的支付方式;但是用户在选择发微信红包时,并不需要进行绑卡等操作,而是自动设定开通了微信支付,侵犯了用户的选择权。”万钰说。

他建议,若发生了争议,用户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向消费者协会、有关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此之外,在微信没有“实名制”的情况下,用户的支付安全如何保障?万钰认为,腾讯公司有没有相应的防范措施予以足够保障,应在开通微信支付的时候给消费者(用户)一个合同文本。当发生争议的时候,有可以界定权利义务的依据。

他表示,根据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而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支付机构应当制定支付服务协议,明确其与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纠纷处理原则、违约责任等事项。支付机构应当公开披露支付服务协议的格式条款,并报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但微信支付从用户主动开通,或是收了红包被动开通,在绑定银行卡以前均没有向用户披露《用户协议》。未绑卡的用户无法得知微信支付的服务标准,无法知道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更无法了解风险责任、纠纷处理的标准。万钰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微信支付涉嫌违法及违规。

他还表示,另一方面,在目前的业务逻辑上,未绑卡的微信支付用户无需设置支付密码,即未绑卡可以用零钱余额无密支付。在这个过程中,并未对用户身份加以认证,无法确保支付是用户的真实意愿。

“微信一般都默认登录,微信钱包还无登录密码,这意味着一旦有人捡到手机,打开微信就可以把余额转走,微信支付由于没有《用户协议》,一旦发生资金损失、风险,用户只能认栽。”万钰说。

擦边球之嫌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助理分析师陈莉建议,微信支付应单独申请支付牌照,不然将混淆支付行业服务主体与边界。

她表示,打开微信支付“钱包”就写着微信安全支付,支付服务板块并未澄清服务提供方。除了“零钱”里面写着“本服务由财付通提供”外,其他的转账、微信红包、信用卡还款、AA收款业务界面以及所有QA中都未见明确服务提供方是财付通还是微信。而信用卡还款、AA收款更是页脚注明:“本服务完全免费,由财付通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假如微信是财付通的业务外包商,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支付机构应当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核准范围之外的业务,不得将业务外包。所以财付通把业务‘外包’给微信,有‘擦边球’违规之嫌。”陈莉说。

她还认为,财付通通过微信软件对外提供支付服务,名曰“微信支付”,他日支付机构纷纷通过其他第三方软件提供类似支付服务,就容易出现各类混淆支付服务主体与服务边界的情况。这对于支付市场的监管、风险管理以及行业公平竞争,恐怕都是弊大于利,不利于支付机构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