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势在必行
本报讯(记者汤瑜) 3月9日,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潘晓燕提案建议,中国的土壤污染形势严峻,现行的有关立法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势在必行。
在她看来,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空白使土壤环境标准体系无法形成,土壤科学研究难以深入进行,土壤污染的客观形势迫使国家不得不立法应对。
“现行立法中一些基本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缺失,如土壤污染区域分级、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责任的认定、土壤污染整治费用的承担等,这些基本制度的缺失使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无法有效展开。”潘晓燕指出。
潘晓燕建议,加快推进土地污染防治法及其他配套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由于相应法律的缺位,人们不能系统地了解法律保护土壤和防治土壤污染的有关规定,不知道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土壤污染防治意识淡薄,“如何保证耕地资源安全,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