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将反贪机构在省市层面进行整合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35日,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在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团审议时建议,通过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的改革,将反贪机构在省市和地市层面上整合起来,并完善遴选和惩戒委员会作用,创新惩戒委员会建设。

2014年,中央批准最高检建立了新的反贪污贿赂局,把反贪、反渎、预防整合起来,“但从地方的工作实际来看,仅仅在各级院内部整合还不够”。

陈旭认为,检察机关的反贪机构都是根据行政区划建立的,如上海反贪、反渎、预防共660人,分散在22个检察院。“即使3个机构整合了,每个检察院也平均只有30人,形不成工作合力,也容易受到各种干扰。”

陈旭介绍称,香港700多万人,廉政公署编制1399个,在职1282人,执行处(即查案部门)就有945人,“许多国家地区的反贪机构都没有我们那么分散”。因此,建议通过这次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的改革,将反贪机构在省市和地市层面上整合起来。“只有整合后,才有可能推进反贪查案和预防工作的专业化建设。”

此外,陈旭还建议完善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作用,创新惩戒委员会建设,“由惩戒委员会直接接受社会对法官、检察官的投诉、审查和惩戒,许多国家都有独立于司法机关的投诉惩戒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