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克勤:全国人大应授权“两高”统筹“司改”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提出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框架内统筹推进司法改革。
杨克勤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后,司法体制改革被提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日程。“从已经实施的司法改革内容看,改革政策要落实到位,涉及《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及公、检、法诉讼规则调整等。在短期内立即修改这些法律困难多、任务重,最有效、最可行的办法就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高’统筹推进司法改革。”
杨克勤称:“考虑到本轮司法改革的任务繁重,全国人大不可能全部参与其中,所以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高’来统筹实施。”为此,他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授权“两高”在宪法和基本法律框架内统筹司法体制改革的议案》。
杨克勤建议,为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统筹组织实施有关改革;“两高”在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框架内统筹推进司法改革,对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关涉改革事项,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示同意后,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办法报其备案,并“就有关试点情况作中期报告,适时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修改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