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名数罪并罚犯人被执行死刑

本报讯(记者李青 通讯员傅爱军 易政兴) 13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盗窃、强奸、杀人罪的案犯袁某执行死刑。

袁某是一名“90后”益阳籍男子,曾因盗窃罪两次入狱,20125月因患肾结石重度积水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一年。2013125日,袁某到龚某家讨债,因龚某不在家,袁某遂与龚某之妻皮某(殁年23岁)闲聊。后二人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袁某即用双手掐住皮某颈部,将其按倒在沙发上,从茶几上拿起玻璃烟灰缸猛砸皮某的头部,并将皮某强奸。袁某怕罪行败露,遂用休闲裤裤带缠住皮某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袁某在窃得黄金饰品、手机、烟草制品和现金后逃离现场。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袁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袁某因害怕强奸罪行败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袁某曾因犯盗窃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数罪,应当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5000元。此案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袁某依法执行死刑。